已公开内容链接 | 特困人员认定、救助供养金给付 |
所属领域 | 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 | ||
一级事项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 二级事项 | 办事指南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 2016〕14号)、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
公开主体 | 雁峰区民政局 | ||
公开层级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
主办单位: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雁峰区数据局 联系电话:0734-8169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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