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公开内容链接 | 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市雁峰区税务局欠税公告 |
所属领域 | 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 | ||
一级事项 | 行政执法 | 二级事项 | 欠税公告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3.《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9 号)" | ||
公开主体 | 雁峰区税务局 | ||
公开层级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