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峰区基层政务公开

专栏导语

        基层政府直接联系服务人民群众,是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执行者。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对于坚持和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加强基层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对从事母婴保健工作的人员违反规定,出具有关虚假医学证明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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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
一级事项 行政处罚类事项 二级事项 对违法出具有关虚假医学证明或者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处罚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 号 2009 年 8 月 27 日修正)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1 号 2015 年 12 月 27 日修正)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1994 年 10 月 27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33 号 2017 年 11 月 4 日修正)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08号) 【行政法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 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09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2016 年 3 月 28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卫生计生委 9 号令)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卫生行政处罚程序》(1997 年 6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 生部令第 53 号) "
公开主体 雁峰区卫生健康局
公开层级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