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峰区基层政务公开

专栏导语

        基层政府直接联系服务人民群众,是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执行者。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对于坚持和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加强基层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生育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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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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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湖南省生育服务登记和生育证管理办法》((湘卫指导发〔2016〕1号))第五条 拟生育第一、二个子女的夫妻,可在生育前选择在夫妻双方任意一方的户籍地、现居住地或从业地村(居)民委员会进行生育服务登记,受理单位所在乡镇(街道)负责发放生育服务证。办理生育服务证需提交以下资料:(一)结婚证;(二)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2寸免冠近照2张。属再婚的还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子女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第三条 夫妻生育第一、二个子女的,实行生育登记,发放生育服务证。夫妻生育3个及以上子女(以下简称再生育)的,实行审批制度,符合条件的,发放生育证。
公开主体 雁峰区卫健局
公开层级 镇(乡、街道)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