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央纪委《关于加强纪检监察系统保密密码工作的通知》等有关保密法规,遵守党的保密纪律。
二、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做到:对党和国家秘密、工作中的秘密,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不该看的不看,不该记录的不记录,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不在私人信函中涉及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不得使用无保密技术措施的各种有线、无线通讯工具传输、谈及国家秘密。
三、严格执行密级文件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严格密级文件管理、传阅。文件管理人员外出递送密级文件,不得办理与递送文件无关的事。密级文件严禁擅自横传、抄录、抽页或带回家中,不得擅自降密、改密和扩大分发范围。
四、严格执行密级文件、资料的清理、归档、销毁制度。文件管理人员每年要对上年度收发文进行清理,并及时清退上级文件。
五、严格做好会议保密工作。召开密级性的会议, 必须有严格的保密措施。会议文件的印发、记录、传输等要严格按保密规定执行;会议讨论的内容,需要保密或一段时间内保密的,不得随意扩散。
六、严守办案工作秘密。对审查的案件和了解的案情,不得随意向非审查此案人员和无关人员泄漏,严禁将检举人、案情、查处情况、领导批示及讨论意见向被检查人和非审查此案人员透露。办案的案卷材料要落实专人负责。结案后,要将案卷材料归档,及时移交档案室。任何人不得私存办案材料。案件宣传报道要按程序审批。所有案件讨论意见不得泄露。
七、严格执行信访工作保密制度。所有信访件不得私自留存。不许将信访内容、领导批示意见及办理情况随意扩散,严禁向被检举人和被控告人透露。
八、严格执行档案保密制度。档案室明确专人负责。严格履行档案、资料交接、查阅手续制度,防止发生失泄密和损毁现象,确保档案的安全和有效使用。非档案管理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档案室。确因工作需要要进入的,档案管理人员要按保密制度要求,帮其速办速离。非本机关工作人员不能进入档案室内,室内无人要锁门。
九、严格执行印信管理制度。两委和各室、机关支部的印信按有关规定由专人掌管,严格控制使用范围, 认真执行印信使用审批制度,严防印信丢失。
十、严格执行微机、传真、通信保密制度。内网微机、传真机要专人使用。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带有秘密信息的邮件都要通过机要渠道传递。不准用无保密措施的通信设备传输秘密信息。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国际或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相连接。各室不得在连接互联网的电脑上打印内部文稿。
十一、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各室每季度对保密工作要进行一次自查,机关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检查一次保密工作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十二、加强保密教育。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机关干部进行保密教育。对模范遵守保密制度的,要给予表扬;对违反保密规定的人和事,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