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安排,区委组建三个巡察组于2022年10月21日起对区住建局、区人防办、区发改局、区审计局、区水利局、区统计局等六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
2022年10月21日至2022年12月21日,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1日。
二、巡察单位
第一巡察组:雁峰区住建局、区人防办。
第二巡察组:雁峰区发改局、区审计局。
第三巡察组:雁峰区水利局、区统计局。
三、举报信箱、举报电话、举报电子邮箱
1.来信来访地址:第一巡察组:衡阳市蒸湘南路133号区委巡察办403办公室(区委第一巡察组);第二巡察组:衡阳市蒸湘南路133号区委巡察办402办公室(区委第二巡察组);第三巡察组:衡阳市蒸湘南路133号区委巡察办404办公室(区委第三巡察组)。信访受理时间:2022年10月21日至2022年12月21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举报信箱位置:雁峰区人民来访接待中心门口;雁峰区住建局(东206)会议室对面、雁峰区人防办(8楼南边)茶水间(区委第一巡察组);雁峰区发改局(东202)办公室门口、雁峰区审计局(东607)办公室门口(区委第二巡察组);雁峰区水利局(北615)办公室门口、雁峰区统计局(东601)会议室门口。
3.举报电话:17373453001(区委第一巡察组)、 17373419233(区委第二巡察组)、17373417833(区委第三巡察组)。
4.举报电子邮箱:yfqwxcz01@163.com(区委第一巡察组)、yfqwxcz02@163.com(区委第二巡察组)、yfqwxcz03@163.com(区委第三巡察组)。
欢迎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向区委巡察组反映被巡察单位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并对区委巡察组进行监督。
中共雁峰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