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12月11日至2021年2月5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并于3月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3月4日反馈会后,我局迅速召开党组会,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自上而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整改要求上来,统一到落实巡察整改任务上来,坚持突出重点、综合施策、整体联动,抓好整改落实。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了以局长为总顾问,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二级主任科员、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主任、局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人员从相关股室抽调。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工作力量,形成上下联动工作机制。从上到下以“一抓到底”的责任和决心,逐条逐项对照检查,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组织领导责任体系。
(三)统筹谋划,制定方案。局党组对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多次研究部署,结合区医保局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中共雁峰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整改步骤、整改工作主要任务,做到了明确责任领导、明确责任部门、明确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四个明确”。
(四)强化督促,狠抓落实。局党组先后数次听取整改工作汇报,掌握进度、研究问题、推进工作。局党组对本次专项整改过程全方位地进行监督和督查,确保整改反馈意见条条有回应、件件有落实。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针对巡察组反馈的三个方面12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问题的整改
1.在深入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以建党100周年为契机,局党组开展了2次党史教育专题研讨会,2次集中学习,一次党务知识考试,一次党史知识竞赛。二是出台了《雁峰区医疗保障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贯彻执行。三是坚持学用结合,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切入点,结合我局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了《雁峰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工作要点》,于4月份开展了“宣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4月22日形成了《关于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6年-2020年)终期评估报告》。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一名分管领导,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报告和年度目标考核体系统筹安排。二是完善了《雁峰区医疗保障局网络舆情制度》,做好网络意识形态监管工作,正面回应网络舆情,严格落实新闻宣传、社会宣传“三审”制。三是建立《雁峰区医疗保障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做到全年专题研判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
3.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
整改情况:4月份经党组会议讨论,修改完善《考勤制度》,新建《工会组织工作制度》、《保密制度》等日常工作管理制度,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规范干部办事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筑牢违纪违规“防火墙”。
4.医保基金监管不规范,有漏洞。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于今年开始对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基金监管存量问题“清零行动”,存在问题的13家医药机构现均已处理到位。二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基金监管人员的专业素养。4月份,局内三名同志参加了《2021年度全市医疗保障政策法规知识培训暨竞赛活动》;5月份,医审相关工作人员参加线上省局基金监管培训会。三是加强对定点药店的监管。我局制定了《雁峰区医保新增协议药店评估表》,明确新增药店所需资质证书,规范新增审核流程,严把新增药店的准入门槛。
5.部分医疗机构欺诈骗保行为禁而未绝。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于3月22日制定并出台了《2021年度雁峰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方案》,落实每周一次的日常查房,实现全链条、全环节监管。二是我局基金监管股于1月4日至1月22日通过数据比对分析、入户走访、电话随访等方式对辖区内两个医院开展了“回头看”专项检查,追缴违规金额18200.67元。三是3月24日,我局联合区纪委通过“双随机”原则选定三家医药机构开展日常查房稽核工作,发现问题线索五条,拒付次均费用1人次,拒付统筹基金1964.17元,责令整改1例。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从严治党方面”问题的整改。
6.基金运转存在财务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已将错误凭证冲销,今后我局将按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专款专用,自求平衡,不得相互挤占和调剂。二是我局已在2020年审计期间将拖欠的9家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2019年度已结未付款项拨付到位,现已严格按照协议规定,在规定工作日内及时与定点机构进行结算。三是及时将医疗保险费收入和支出户利息上缴财政专户。
7.执行财经制度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财务管理,进行专项清查。将违规报销费用清退到位,对报账资料不齐全的马上整改。二是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修改完善了《雁峰区医疗保障局财务管理办法》,现已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履行相关报销程序,严格审核把关原始凭证。三是规范经费使用,必须注明经费使用事由,严格执行《衡阳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衡财行〔2018〕467号),杜绝出现党建活动未附活动方案和审批表的情况。
8.形式主义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雁峰区医疗保障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深化学习,提高认识。二是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与组织生活会严格按照组织要求分别召开,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
9.服务基层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截至目前,我区所有建档立卡、特困、城乡低保对象均纳入到“一站式结算范畴”,实现了“先诊疗后付费”,切实杜绝了贫困患者因没钱住不上院的现象,也极大地方便了贫困患者。二是组织人员深入辖区进行医保惠民政策宣传,印发宣传图册,针对群众最关心的医疗待遇、医疗救助、门诊慢性病办理等问题进行现场解答。三是对于存在医保遗留问题的改制企业,局领导班子成员积极主动介入,参加了“原五建改制员工医保问题信访研讨会”,为政府提供可行的意见建议,有效提高群众对医疗保障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四是我局于3月份启动我区建档立卡人员特殊门诊及“两病”门诊待遇落实工作,全面掌握辖区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罹患病种,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时享受相应医保待遇。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方面”问题的整改
10.班子议事决策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制度。2021年3月8日,局党组就“区城镇职工大病互助和城乡居民意外伤害保险转投业务”进行了专项研究。二是明确局务会和党组会职责,明确今后“一事一议”制度,严格杜绝局务会代替党组会问题。
11.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要做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二是坚持谈心谈话和家访制度,对谈话任务进行明确,对谈话的对象、形式、方法和记录提出具体要求,及时掌握班子成员思想、工作、生活动态。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已提醒谈话6人次。三是强化班子成员的担当意识,促使各项工作落实。2月3日到2月5日,局领导带队前往辖区内的社区(村)、大中专院校督导我区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全覆盖推进情况,4月份由副局长领队,局内三名同志参加了《2021年度全市医疗保障政策法规知识培训暨竞赛活动》。
12.党建工作开展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局机关党支部定期召开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按时上党课。二是结合工作实际,不断丰富主题党日活动的内容和形式。4月20日,局机关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前往陆家新屋、衡阳廉政文化雕塑园开展“学史明理”党史学习教育,4月30日全局党员干部观看电影《红旗漫卷西风》,提高党员参与的积极性,增强党组织凝聚力。三是落实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党员积分做到月纪实、季公示、年考核。四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及时完整地公开党务信息,并定期开展检查。五是规范党费缴纳,严格执行党费月缴制度,履行党员义务。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坚持把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向纵深推进。
(一)狠抓责任落实,确保整改高质量。严格按照整改责任分工,持之以恒地推进整改,强化督促检查,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手。对整改工作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的,要追究责任,限期查清原因、解决问题,确保整改到位。
(二)扩大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再反弹。坚持时间上再抓紧、措施上再强化,对于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着力抓好成果巩固和工作深化,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对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要认真研究治本之策,健全制度机制,坚决防止问题反弹。把巡察整改工作与推动医保工作开展有机结合起来,以整改提升能力水平,推动工作开展。
(三)加强制度建设,健全机制管长效。对于在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归纳提炼,逐项细化措施,形成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以制度体系的健全完善和刚性落实,推动整改工作长远见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34-8799020;邮政信箱:421001,衡阳市雁峰区蒸湘南路133号雁峰区医保局;电子邮件:2439366647@qq.com。
中共雁峰区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