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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部署|四届雁峰区委第八轮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9-29 11:08:21
来源:雁峰区委巡察办  访问数: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巡察组于4月中旬起开展四届区委第八轮巡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本轮巡察,区委组建两个巡察组,对区委编办、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科协、区财政局党组(区财政事务中心)、区商务局党组、区信访局党组、区委机关事务和接待中心、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党组等12个区直部门单位党组织进行常规巡察。

二、巡察内容

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从严治党,紧扣“三个聚焦”要求,结合实际,加强对以下内容的监督检查。

一是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督促基层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履职尽责。重点关注执行中央脱贫攻坚、防范风险、污染防治、乡村振兴战略,以及惠农利民、扫黑除恶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保证党的一系列为民务实的好政策落到位、落到底。

二是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重点发现以权谋私、虚报冒领、吃拿卡要,挥霍、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腐败问题,以及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冷硬横推等作风问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结合巡察职责分类研究,推动问题解决。通过推动解决群众关切的“小问题”,赢得民心向背的“大政治”。

三是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督促基层党组织强化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和战斗力。重点发现和推动解决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班子不团结,党员结构失衡,意识形态阵地失守,以及农村宗族、黑恶势力、宗教势力把持基层政权等突出问题,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

四是区委要求了解的其他事项。

三、巡察时间

自2020年4月中旬开始,6月30日结束。

四、区委巡察组分工及联系方式

第一巡察组组长闵湘灵,副组长唐  琳;负责巡察区财政局(区财政事务中心)、区商务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联系电话:8799269,17373419233,邮箱:yfqwxcz01@163.com。

第二巡察组组长周光辉,副组长尹忠彪;负责巡察区委编办、区科协、区信访局、区委机关事务和接待中心、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799201,17373418933,邮箱:yfqwxcz02@163.com。

五、巡察监督单位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8165621。

特此公告。

中共雁峰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