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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雁峰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5-01-07 17:38:12
来源: 中共雁峰区司法局  访问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8日至5月15日,市委第十五巡察组对雁峰区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7月3日,市委第十五巡察组向雁峰区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雁峰区司法局党组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践行“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先后召开党组会议6次、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2次,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第十五巡察组对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坚决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确保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全面落实到位,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深入剖析问题原因,明确整改举措,并多次检查、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推动反馈问题解决、整改到位。

截至12月19日,巡察反馈的1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0个,阶段性完成1个;巡察期间交办的2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2个。

二、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推动全面依法治区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2024年中共雁峰区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扎实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并结合党组会“第一议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今年局党组共开展集中学习26次。党组成员开展交流研讨,结合自身工作交流学习心得,确保学有所得,学有所思。截止目前,党组成员开展学习研讨11次通过线上与线下的学习方式,充分利用“三会一课”、干部网络培训学院、清廉书屋、如法网等平台,引导党员干部主动学,学习效果显著提升

二是6月26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并在会上通报学风不严实的问题,要求全局引以为戒。10月25日分管领导对两位学风不严实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重新撰写“两带头五整治”学习心得体会。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交流研讨,7月19日,党组书记王特辉在党纪学习教育研讨中随机抽查部分干部,要求结合自身工作谈体会。

2.贯彻司法为民理念不够有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2024年7月19日组织全局专题学习群众纪律相关条例,通报违反群众纪律相关案例。制定《12345公众服务热线工单回复办理管理办法》明确办理和审批流程,今年10月办理一件工单,当事人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今年我区法律援助民生实事项目任务数为357件,截止2024年12月,我区累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25件,完成率119%,已超额完成任务。开展法援惠民生、利剑护蕾等普法宣传活动14次,分发宣传材料3000余份,接待群众法律咨询120余人次, 受教育人数达3500人次以上,随机回访满意度100%。今年5月局律工股6个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现场检查,对发现问题的法律服务所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现均已整改完成,提升全区基层法律服务行业服务水平及规范意识。对先锋法律服务所投诉事项依规处理,在2023年度考核中给予不合格等次,对被投诉人先锋法律服务所主任给予基本称职等次。制定《雁峰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和考核办法》,以考核督促法律顾问工作开展,对全区54个村(社区)法律顾问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中有1名法律顾问被评为不合格,其他均为合格。

二是深入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现已完成省级模范所两家、示范所一家的创建,其他四家达到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标准,司法所资料和档案实行规范化管理。8月14日党组书记王特辉和分管副局长到白沙洲街道沟通协商解决司法所办公用房问题,经多次协商沟通,11月13日白沙洲街道腾出部分办公室给司法所做人民调解室、档案室等,现建设面积已达标。基层股负责同志对台账资料进行审核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要求整改,目前已整改到位。今年7月通过全省公开招录的方式招录2名工作人员,局内安排调配一名工作人员参与司法所工作,同时积极向区委汇报,区内调任工作人员担任金龙坪司法所所长,增加司法所人员力量,解决“一人所”“零人所”问题。完善《雁峰区司法局司法行政着装管理办法》,规范公务着装。

三是全面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管理办法》,按照上级要求出台配套执行方案及标准,明确将调解案卷是否规范纳入奖励发放的审核标准之中,今年共发放“以奖代补”津贴22470元。10月29日组织开展全区人民调解员培训,全区66家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计130余名人民调解员参加培训,有效提升全区人民调解队伍的专业化水平。2024年开展全区行政复议工作暨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专项调研,并到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专题调研,针对行政复议工作中的高频问题给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1份建议书,截止目前我区共收到市场监管类复议案件36件(其中两件不予受理),同比减少16.28%,市场监管领域复议案件纠错共7件,纠错率19.4%,相比去年(56.1%)同比下降36.7%,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显著提高。向区政府专题汇报行政复议工作2次,获取区政府更大支持,提升复议工作质效。

3.统筹法治政府建设不够有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今年以来,共审查政府合同3件,其他部门合同20件,70件会议纪要、文件,共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93份,均经由分管副局长及局长审批。11月18日组织开展雁峰区司法局2024年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专题培训,邀请专家授课,覆盖人数20人,提升全局法制审核业务能力。

提请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压实各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区委书记现场听取5名党政主要负责人现场述法,另37人进行书面述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问题排查整治并实行动态管理,两次组织全区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书的行政工作人员进行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注销行政执法证25人。开展雁峰区行政执法评议及案卷评查工作,对发现问题进行分类处置,督办整改,向6家行政执法单位发送督办函,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啄木鸟式”回头看。开展全区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法治督察,创新督察方式方法,推进法治督察与巡察协同配合,形成法治督察情况报告,促进法治建设职责压实压紧。持续深化执法监督,2024年4月至10月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倒逼相关行政执法单位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本次专项整治共查摆问题9个,已督促各单位及时采取整治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督促各单位提交2024年度普法计划,并督促其落实。

三是2024年12月4日,在首峰广场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将普法与游戏相结合,创新“开心”普法。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特别在普法公众号上设立了“以案普法”专栏,精心挑选并发布48件具有典型意义的释法案件。积极撰写并投稿各类普法新闻稿件,共有30余篇稿件被省市级主流媒体推介。针对不同群体(如学生、企业、农村群众等)的特点和需求,开展“送法进学校”“送法进企业”“送法进农村”等分类分众普法活动,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今年以来线下开展各类普法活动27次,发放宣传资料5500余份,接待群众法律咨询520余人次, 受教育人数达8000人次以上。坚持百姓有所呼,司法行政有所应,致力于打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今年在潇湘八景广场新增一个法治驿站,在市府路商圈升级商圈法治驿站一个,现商圈法治驿站经验被央媒推介。制作“法治梳”、“法治笔”等非遗法治宣传产品,提升宣传效果和多样化。《梳法明理》、《翰墨书香颂法治》作品分别获得湖南省第二届非物质文化遗产优秀法治文化作品二等奖和三等奖。                                                           

4.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不够扎实。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9月26日局党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并开展学习研讨。9月29日局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坚持“一把手”带头抓,落实宣传及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完善了《雁峰区司法局信息发布“三审”制度》,明确审批流程,加强对外宣传的广告、手册、宣传用品的审核,所有宣传内容都按程序审批。10月16日对先锋司法所所长进行提醒谈话,责令及时将先锋社区法治宣传栏错别字改正,并对先锋街道辖区内法治宣传内容进行严格审核、检查。

二是2024年8月30日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11月20日,局党组专题听取分管保密工作的党组成员汇报保密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计划。完善《雁峰区司法局保密制度》,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关键岗位的同志都签订保密承诺书。

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相关制度,并上墙,建立“日提醒、月排名、季讲评”机制,加强信息化核查,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每日对信息化核查结果在工作群通报。对重点管理对象进行当面谈话、实地查访,及时掌握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现状,妥善处理安全隐患,确保无脱管漏管,今年以来共走访531次,个案心理咨询53人。对未及时销假人员、缺卡人员,依法给予训诫4次,警告9次。11月1日分管社区矫正工作的党组成员对工作中排名靠后金龙坪和天马山司法所所长进行谈话提醒。每季度召开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分析会,分析当前监管问题,加强隐患排查。

(二)反馈问题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深入,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5.管党治党责任扛得不够牢实。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雁峰区司法局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并在6月26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大会上部署落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局党组8月20日听取了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各班子成员就自身履职中存在的不足进行剖析,并提出整改计划。局党组会议研究明确本单位警示教育案例选用要求选用地域相近、层级相当、行业相同、岗位相似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并于8月30日制定《司法行政工作典型案例汇编》,增强警示教育案例选择实用性。

二是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开展纪律作风学习,切实增强干部纪律意识、作风意识。制定《雁峰区司法局廉政家访工作方案》,目前已开展“家访”活动2次,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2份。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局党组在召开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前,提前将议题和相关材料报送至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报备并邀请参会。今年来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党组会议4次。结合年度考核,对全区6家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实地检查,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2份,对违规介入刑事案件并贿送红包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已经进行相应处分,并在年度考核中给予相应考核等次。

三是派驻纪检组督促区司法局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并参会传达上级关于党纪学习相关精神。通过会前议题报备、列席会议、参与决策等方式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日常监督和管理。9月派驻纪检组对区司法局开展两次工作作风纪律督查,以查促改、以改促行,用好督查成果,加强纪律作风建设。11月派驻纪检组对社区矫正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及7个基层司法所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拧紧思想防线。派驻纪检组加强对司法局党纪学习教育的指导,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过程督导。

6.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够有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2024年11月12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加强了全局干部职工对基层工会经费支出范围和职工活动经费等重要事项的支出标准的了解。已向2019年内接受两次住院慰问的工作人员追回多发的慰问金1000元。2023年8月30日召开党组会研究临聘人员工资发放标准,并严格按照<关于印发《雁峰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员额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雁编发[2023]3号,编外聘用人员年人均薪酬待遇原则上最高不得超过上年度衡阳市统计部门发布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二是修订完善《雁峰区司法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运用湖南省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管理公务车辆,各部门用车提前报办公室,办公室及分管领导按程序进行审批,通过后指派出车车辆和驾驶员,提供钥匙。建立驾驶人员库,固定驾驶员。明确由办公室负责登记公车使用情况,详细登记用车原因、使用时间、驾驶人员和外出地点等信息,已登记今年4月至今用车情况。

三是2024年11月13日开展财务培训会议,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雁峰区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和《雁峰区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并开展规范财务行为及审批的培训,准确把握支出原则及要求。严格落实财务审批手续,完善《雁峰区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机关财务规范化管理水平,严格把关经费使用范围与标准,强化票据合规性检查力度,规范日常管理,分管领导对财务审批手续进行严格把关。财务人员加强对财务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及职业道德教育,强化风险意识,充分认识自身的责任和义务,及时学习新的法规制度,积极主动地维护财经纪律。今年积极参加区财政部门举行的集中培训教育1次,上级部门通过微信发送财务学习资料并要求财务人员自学的3次。杜绝无公函接待,严格执行加班误餐标准,超标准部分一律不报销,2019年气排球训练加班餐费超标部分111元已全部追回,并对时任工会经办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7.财经纪律执行不够严格。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3万元以上的金额支付均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11月22日局党组学习《关于规范全区政府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实施办法》,加强项目管理和监督,避免资金浪费。

二是严格落实新修订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2024年11月13日开展财务培训会议,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雁峰区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使报销人员准确把握报销制度及流程,提高财经纪律意识。重视财务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参加区财政部门组织的财务培训1次。严格把关票据审核、落实经费支出事前审批作为常态化工作目标持续执行,实施归口管理,事前由股室分管领导、分管财务领导对支出真实性进行审核。

三是10月15日局党组学习《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印发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基本业务装备配备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严格控制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的采购标准和数量,杜绝超标购买的情况。对现在固定资产进行大排查清理,张贴固定资产信息牌,确保账实相符。对不能使用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报废,及时更新固定资产表,避免出现超额超数量配备办公设备。

(三)反馈问题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组织保障还不够有力

8.履行党建工作责任不到位。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阶段性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党建与业务紧密联系,开展党组成员及业务骨干“党建+业务”轮流讲党课活动8次。9月29日党组专题听取党建工作汇报,并部署党建工作。8月22日完善《积分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党员积分制度,将党员积分纳为年底优秀党员评选的依据之一。

二是7月18日召开支委会,研究调整党小组方案,并确定小组组长,优化党小组的年龄结构,使党小组顺利开展工作。开展送学上门活动,慰问困难老党员,加强对老党员的关爱活动,引导他们积极参与社会活动,今年共开展2轮送学上门活动。

三是6月28日召开党员大会,征求老同志的意见,开展丰富多样的支部活动,提高他们参加支部活动积极性。严格按照支部补选程序,6月28日补选两名支部委员,充实支部力量,保证支部工作顺利开展。6月28日明确组织委员,并按要求及时更新党建一本通和党务公开栏。7月18日明确支部党小组组长负责按月收缴本小组党员的党费,支部每月更新并及时公开缴费情况。

四是扎实开展“三会一课”及“一课一片一实践”,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研讨,提升学习效果,提高党员对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参与党内政治生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强政治纪律学习,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整改计划:

一是根据年度党内组织生活会要求,计划在2025年1月召开组织生活会,合理安排会前专题学习,精选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方式,会前发放学习资料,鼓励党员进行交流分享;

二是按照上级要求,预计在2025年初开展好民主生活会,做好会前学习准备工作,充分收集各方意见,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做到见人见事。

9.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打好制度“补丁”,已修订完善《雁峰区司法局司法行政着装管理办法》《雁峰区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考评方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雁峰区司法局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形成制度汇编,并严格执行。

二是已全部追回违规发放的绩效共计22860元,政工室及财务工作人员加强党纪处分条例及绩效发放相关文件学习,严格绩效发放的标准及要求。明确办公室专人负责网信工作,区网信事务中心4月以来下发工作指令323条,完成323条。制定《雁峰区司法局发文管理制度》,规范收发文程序,加强办公室办文人员业务能力水平,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办文办公培训1次。党组会议记录明确专人负责记录,专人保管,人员变动严格执行档案交接制度。

三是将法治人才培养纳入人才队伍建设规划,鼓励支持干部职工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强化法治人员培养,今年7月通过全省公开招考增加1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的工作人员,11月培养一名同志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年内共新增两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10月29日,举办了人民调解业务集中培训,此次培训覆盖了全区66家人民调解委员会。130余名人民调解员;11月6人,举办“法律明白人”培训班,提升基层法治人员业务水平及法律素养,共计200余名人参加培训。组织基层股及各司法所按计划参加省厅轮训,市局培训共计11期。

10.组织人事工作不够扎实。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向区编委汇报人员不足、编制空缺的问题,今年7月通过公开招考增加3名工作人员,区内调任1名工作人员,及时充实队伍力量。局党组定期专题听取人员编制情况,及时补充人员,保证队伍稳定。

二是10月15日局党组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相关政策,准确掌握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和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程序标准,切实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讨论人事工作严格按照党组议事规则执行,明确局办公室专人负责记录。主动接受监督,涉及到人事研究事项提前向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议题报备并邀请参会,今年共参加4次。

三是2024年11月13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出国(境)证件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法规,进一步强化出入境管理。开展全局干部职工持有出国(境)证照排查行动,建立管理台账,目前我局科以下干部职工共有出国(境)证照4本,今年以来无出入境审批人员。10月28日政工室对2020年出入境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四)反馈问题巡察整改质效不够优。

11.巡察整改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完善了《雁峰区司法局考勤制度》、《雁峰区司法局纪律作风规定》,严肃工作纪律。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党内纪律学习,并开展学习研讨,提高干部纪律意识。116日,局党组专题听取作风督查情况汇报,对发现存在的问题在局内通报,并研究制定下一步整改措施。3月21日、10月23日分别对巡察期间未在岗同志和迟到同志进行谈话提醒。

二是全面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管理办法》,8月2日提请区政府研究审议,提高人民调解补贴发放标准,出台配套执行方案及标准,今年共发放“以奖代补”津贴22470元。10月29日开展全区人民调解员培训,培训覆盖全区66家人民调解委员会,130余名人民调解员,有效提升全区人民调解队伍的的专业化水平。

三是严格落实好一岗双责,明确政工室主任负责巡察整改台账,严格审核把关。修正上轮巡察整改工作台账并完善党员激励制度,避免出现常识性错误。对时任负责台账整理的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其书面检讨。

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1.全力跟踪问效,持续巩固拓展好巡察整改成果。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复发,真正使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成为狠抓工作落实的新起点。对阶段性完成的事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高标准高要求在时间节点内抓好问题整改落实。

2.强化责任担当,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行政铁军通过巡察整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续提升党组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着力锻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司法行政铁军。

3.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注重标本兼治,把巡察整改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努力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不竭动力,更好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4-8218839;电子邮箱:253172096@qq.com。

 

 

 

中共雁峰区司法局党组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