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位置: 雁峰区纪检监察网 / 信息公开 / 巡视巡察 / 上级巡视巡察情况 /

中共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5-01-09 19:49:34
来源:雁峰区人民法院  访问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至5月,市委第十五巡察组对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7月4日,市委第十五巡察组向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雁峰区人民法院党组深刻认识到巡察整改工作的重大意义,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而紧迫的重大政治任务,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要求对标对表,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抓紧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院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迅速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制定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巡察整改的总体目标、整改步骤、整改任务和工作要求等。定期研究整改事项,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全面压实“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职能部门具体推进、全院上下共同参与”的巡察整改责任链条。

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抓整改、全面抓落实,将巡察整改工作列入党组会重要议事日程,4次专题研究,听取情况汇报,进行部署安排,适时针对巡察整改情况,提出进一步要求。作为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5次主持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逐项梳理巡察反馈意见,研究制定巡察整改台账,将整改任务细化分解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切实掌握巡察整改进度,督促院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坚持把自己摆进去,一手抓自身整改,一手抓分管部门整改工作,共同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不断向前。

截至1230日,市委巡察移交的1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2个,阶段性完成整改1个,未完成整改0个;巡察期间交办的5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5个;巡察期间移交的35件信访件,已办结35件。  

二、整改进展情况

1.反馈问题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一是明确规定全院各党组织要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会议的“第一议题”,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第一时间研究部署,第一时间贯彻落实,8月以来共召开8次党组会议,均组织了会前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二是2024年8月27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第八次集中学习,再次重点学习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就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党组成员围绕学习内容撰写了学习心得体会,进行了研讨交流,带动全院大兴学习之风。

(2)司法理念出现偏差一是出台《雁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管理办法》,细化工作指标,明确任务分解,压实工作责任。2024年8月23日执行局召开局务会,对巡察整改工作再部署动员;二是执行指挥中心持续发力,建立了司法救助台账、信访风险台账,对终本案件进行全面严格审查,确保终本案件穷尽执行措施。针对重点案件,于9月30日、11月1日、11月22日等多次集中分析与讨论,制定切实可行的执行方案,有力推动案件化解;三是加强内部管理,执行指挥中心对各承办人执行完毕率和实际执行到位率每月统计、每月公开、跟踪督办,确保执行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3)履职能力与新形势新任务不匹配一是精选3名业务精湛、经验丰富的四级高级员额法官以及1名新招录的法官助理到知识产权团队工作,充实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增加1名法官助理到刑事庭工作,作为刑事审判后备人才培养;二是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案件诉调对接的工作规范,深化与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单位的纠纷多元化解合作机制,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联合成立了“衡阳市输变电产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站”,一审知识产权案件结案周期短、服判息诉率、调撤率均居全省法院前列;三是与知名高校哈尔滨工业大学合作,开展了两期干警履职能力与政治素质培训,全方位提升法律素养

2.反馈问题落实省市决策部署有弱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不高一是出台《雁峰区人民法院2024年度“三高四新·法治护航”专项行动暨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工作责任,加大考核奖惩力度;二是持续抓好涉企案件审执工作,加强调度,审执质效相比同期有了明显提升,涉企案件执行到位37396万元;三是今年发放了5份司法建议书,帮助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堵塞管理漏洞,工作做法被国家级媒体《民主与法制报》报道;四是对涉区环卫所基建款长期没有执行到位的案件多次组织协调,被执行人已偿还10万元,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续将按约定履行剩余还款义务

2)专业法官会议没有发挥应有作用一是加大专业法官会议建设力度,完善工作机制。院党组明确各院领导牵头负责刑事专业法官会议和民事专业法官会议;二是进一步规范专业法官会议运行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会议记录,8月以来共召开专业法官会议4次;三是全面规范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记录审委会会议,审委会会议记录、专业法官会议记录完成后,统一交由审管办汇总备案。

3“四类案件”监督有漏洞一是由审管办牵头督办“四类案件”填报工作,发布了《进一步完善“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填报工作的通知》,落实了相关责任机制;二是审管办每月就“四类案件”填报工作进行通报,并将通报结果纳入全年绩效考核;三是督促执行局等工作落后部门就“四类案件”填报问题召开专题整改落实会议,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方向、责任划分,执行局及时上报了4件。

3.反馈问题:司法为民意识不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不到位:一是加强诉前调解队伍建设,扎实做好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诉前调解人员法律专业水平和调解业务能力,诉前成功调解948件;二是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大力开展线上调解工作,成功调解  案件105件;三是优化非诉化解机制,与区人社局建立了关于劳动争议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形成深入推进劳动争议纠纷诉调对接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持续推进“法院+工会”“法院+交警队”“法院+价格中心”等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将矛盾解决在基层、将纠纷化解在源头。

2)审判质效不高一是审管办严格审限管理管控,对长期未结案件纳入全年绩效考核,定期召开绩效工作调度会以及考核数据会商会议,及时对工作短板进行调度,对落后部门进行通报,目前审判质效暂居全市法院前5;二是各业务部门针对长期未结、发回重审、改判案件,着重进行问题分析和研究,如刑事庭组织全体干警复盘(2022)湘0406刑初220号案件的工作经验,避免案件长期未结情况的发生;三是执行局共发出64份律师调查令,发出悬赏令9份,终本案件公示2次,限制高消费883次,司法拘留32人次,案件执行到位率、执行完毕率等核心指标得到提升四是综合审判庭创新开展诉前鉴定工作,当庭履行率明显上升。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平均结案周期从48天缩短至22天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平均结案周期由原来的152天缩短至30天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平均结案周期由原来的170天缩短至26天。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还将“诉前鉴定+诉前调解”高效解纷工作作为调研课题进行专题汇报,市中院司法技术处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会议上专门推介了上述诉前鉴定工作经验。

3)信访量居高不下一是立案庭牵头加强信访工作,对涉诉信访案件全面梳理,统计造册,逐案分析评判,提高信访案件办理质效;二是进一步强化案件承办法官预防化解涉诉信访责任,各审判团队及时开展判后答疑等工作,把可能引发涉诉信访问题的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建立信访风险台账,全面展示法院执行举措和工作实效,尽最大可能兑现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不断增强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涉执行案件有所下降四是院庭长每周进行接访,院领导对重点信访案件进行包案,做实“有信必复”,办理各类信访78件,院领导带头接访150人70余次。

4.反馈问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涉法舆情敏感性不强一是督促做好风险隐患排查,综合办公室牵头完善《负面舆情防控实施方案》,对重大敏感案件进行舆情风险评估研判,今年以来,共制定各类案件“三同步”工作方案13次,有效地防控和应对舆情;二是做好涉法舆情监管,对舆情进行疏导和控制,全年未发生一起重大负面舆情,在全市法院舆情应对演练中,我院参赛团队表现优异;三是主动向上级法院和地方党委请示汇报,及时与相关部门协调,拓宽舆情管控渠道,妥善处置负面舆情。

2)工作研究不细:一是制定意识形态工作细则,明确各部门工作责任分工,加大督办督察力度;二是调整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模式,统一网络意识形态分析研判行文格式,包含舆情总体分布情况、舆情分类分析、舆情案例、各部门发稿供稿情况、相关工作提示等五大模块;三是院党组每季度听取上述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部署相关工作。

3)阵地坚守不牢:一是不断加强阵地建设,官网、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常更常新,发文发稿、宣传手册、宣讲课件等一律严格落实“三审三校”;二是根据人事调整情况及时更新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院庭长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政策、纪律宣讲和思想教育;三是对干警以工作名义开通的有影响力的新媒体平台账户进行登记备案,做好监督与管理,引导干警自觉规范网络言行。

5.反馈问题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扛得不牢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一岗双责”未压实一是2024年9月13日,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总书记关于科学把握全面加强纪律建设若干关系的重要指示精神,并安排部署本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提高班子成员在具体工作中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的思想自觉;二是同步落实抓业务与抓管理要求,常态化开展廉政谈话,2024年下半年院领导与普通干警就工作纪律、廉洁纪律等谈心谈话共计36人次,并对新录用、职级晋升的12名干警进行集中廉政谈话;三是深入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分组研讨、对标自查活动,组织观看各类警示教育案例6次;四是在“中秋”“国庆”等节点发送廉洁提醒,严肃重申“八项规定”和“十个严禁”等纪律要求的重要性。

2)日常监督管理比较粗放一是在巡察期间立行立改中,已重新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并抓好落实工作;二是坚决落实审务督察制度,机关纪委定期督查并通报,通报情况纳入全员考核,8月以来对庭审作风、裁判文书上网、立案大厅窗口服务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情况2次,对5名干警给予通报批评;三是在2024年6月6日组织开展工会换届,新当选的工会委员会成员集体学习相关工会管理的知识;四是加强对聘用制人员的管理和考核,严格执行《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充分运用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结果奖惩聘用制工作人员。

6.反馈问题: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审判环节存在廉政风险一是每季度通报“三个规定”填报情况,并纳入全员绩效考核。2024年下半年,全院应填报人员83人,共填报1017件,其中院领导填报106件,员额法官(除院领导外)填报235件,没有违反“三个规定”受处分人员;二是刑事庭组织认真学习上级法院对量刑工作的指导意见,并就量刑情节所适用的从宽、从重比例,与检察院进行座谈调研,确保认罪认罚的同类案件量刑均衡;三是刑事庭根据法律规定及新出台的办案指导意见,制定“危险驾驶案均衡量刑表”,以及统一了涉及盗窃、诈骗、合同诈骗、贩卖毒品等常见犯罪的罚金刑量刑尺度。

2)执行部门存在廉政风险一是执行局于8月20日召开廉政工作会议,进行廉政教育,加强主体责任意识,明确对违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二吸取(2016)湘0406民初1366号案件的经验教训,由审管办牵头,制定了《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关于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违法犯罪线索移送的管理办法》(试行),涉嫌虚假诉讼等违法犯罪移送线索的工作进行了规范,已向公安机关移送2起违法犯罪线索三是全面摸清执行案款底数,落实定期与财政部门对账制度,严把审批关口,确保及时规范发放,全力推动不明案款清理工作,根据存在的法定事由,已将部分不明案款交由区委政法委代管。

7.反馈问题:监督执纪偏松偏软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监督浮在面上、流于形式一是派驻纪检监察组不定期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向法院党组反馈问题,督促限时整改;二是派驻纪检监察组积极协助并推动法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4年6月5日协同召开雁峰区人民法院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部署安排年度工作;三是积极参加法院“三重一大”决策会议,不断强化对法院司法绩效、涉诉信访、审判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审计以及巡察整改等重点工作及相关重点部门的日常监督,全年参加党组会议6次,出具廉政审查意见35人次。

2)执纪问责没有动真碰硬:一是聚焦立案、审判、执行等执法办案重点环节,向法院党组通报问题,对执行信访问题开展“一案双查”;二是深挖彻查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背后的“风腐”问题,用好用足“四种形态”,加强执纪问责,2024年9月30日给予法院4名干警政务警告处分。

8.反馈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违规发放奖金福利一是截止2024年6月底,全部追回违规发放的奖金;二是由政治部牵头组织机关党委、各党支部、综合办公室相关人员学习相关政策文件,深刻反思,防止再次发生类似事件;三是委托中介机构,加强财务自查审计,时时自警自醒。

2)超标准配置办公设备一是综合办公室组织采购人员认真学习资产设备采购、配备规定,严格执行内控管理制度,采购商品时按要求在政采云进行比价;二是分管领导对相关采购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出现。

9.反馈问题“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组织学习流于形式:一是明确固定每周五下午为集中学习时间,由院领导带头组织分管部门进行学习;二是组织干警参加“人民法院大讲堂”、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综合履职能力提升班、上级法院专项业务技能培训等集中学习467人次

2)综治民调突击宣传,效果不佳一是制定《2024年平安建设、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测评工作要点》,细化平安建设工作任务,定期通报4次,做好督察5次;二是强化“五优一常态”工作机制,扎实开展法治宣讲和“四知四会”走访活动28次;三是在白竹皂社区设立“巡回审判点”,将司法服务送到居民家门口。法治副校长积极开展“六进”普法活动24场,营造尊法、学法、守法良好氛围。

3)班子成员和庭室负责人存在官僚主义一是所有法官助理工作任务由部门负责人统一分配,除安排办案工作之外,还需完成相应的案例论文、信息宣传、文明创建等各类工作任务;二是立案庭牵头制定信访值班排班表,对值班人员进行考勤,并将考勤情况纳入全员考核;三是继续坚持院庭长(支部书记)轮流带队每周到联点社区开展志愿服务和主题党日活动,常态化参与普法宣传、文明城市创建、助力旅发大会等志愿服务活动,服务群众近3000人次。

10.反馈问题:财政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未按要求进行政府采购一是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健全院机关纪委参与采购事项的监督机制;二是综合办公室定期组织采购人员集中学习,分管领导对采购人员经常性谈话提醒,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2)报销手续不规范、原始凭证不齐全一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财政预算资金和财务报销工作的日常管理,对报销手续、原始凭证等报账资料进行严格审查,避免出现不规范报账行为;二是机关纪委参与对财务报销的监督,并在财务凭证上签字把关。

(3)行政账和工会账混支采购:一是机关工会委员会组织集中学习工会经费使用与报销流程的制度;二是综合办公室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保障工会工作经费,工会财务人员和综合办财务人员对照规范性文件,梳理了工会账和行政账开支的具体科目;三是及时开设工会电子账户进行资金使用管理和账目登记。

4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一是立行立改阶段,所有资产已于2024年4月16日前补录进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二是完善资产管理工作机制,明确由综合办公室专人负责资产管理工作,加强业务学习,做好资产管理工作;三是机关纪委加强对资产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提醒。

11.反馈问题:班子自身建设有短板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班子凝聚力不够强一是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院党组请示报告重点案件、重要工作、重大事项13件次,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二是持续加强理论武装。班子成员带头学理论、讲党课、强信念,强化“全院工作一盘棋”的全局意识,全面推进法院党的建设、队伍建设、文化建设和司法改革等各项工作,积极努力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三是2024年12月9日召开党组会提前安排部署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各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联系实际,深入查摆问题及责任落实情况,深刻剖析原因,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担当精神不够足一是2024年7月17日召开党组会,审议通过了《党组会议议事制度(试行)》《院务会议事规则(试行)》《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试行)》,明确了会议的参会人员、议事范围;二是召开院务会、审委会、青年干警座谈会,加强作风建设,营造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全院干警鼓足干劲,上下一心。

3)表率作用发挥不够好:一是严格落实院庭长办理“四类案件”的工作机制,前三季度院庭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853件,推动解决审判执行工作中的实际困难问题;二是发挥好“四类案件”监管平台作用,审管办每季度对院庭长办理“四类案件”填报情况进行通报和督促。

4)争先意识不够浓:一是审管办牵头组织11名干警参加了全国法院学术论文、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中部崛起法治论坛、“羊城杯”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主题等论文竞赛,激发干警学习热情;二是加大基层社会矛盾纠纷调查研究,撰写的《湖南法院反映村规民约侵害村民合法权益亟待重视》被省委采用,《处理相邻关系的裁判思路一刘某某诉邹某某相邻关系案》入选《2024年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三是新闻宣传工作稳中向优,被市级以上媒体采用153篇,其中省媒采用98篇,央媒采用10篇。精心自制普法类短视频6个,大力协助《雁城说法》《庭审内外》拍摄普法类栏目6期;四是刑事庭、审管办、政治部获市级以上集体表彰,两场案件庭审获评湖南省法院系统优秀庭审(全省66场),涌现出全省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突出个人、全省法院办案能手、全市芙蓉百岗明星等一批先进典型,“敢担当、肯奋斗、善作为”的干事创业氛围愈发浓厚。

12.反馈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有欠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党建意识淡薄:一是2024年7月1日,组织院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以及下辖五个党支部进行换届选举,选举产生新的委员和支部委员,支部书记均为部门负责人,新提拔的教导员提名为支部委员参与支部工作,在党建工作、党纪学习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志愿服务活动以及部门内勤工作中起牵头作用;二是2024年7月4日,召开机关党委会议,对新一届的支部书记进行业务培训,统筹支部工作,坚持月度工作例会,每月印发重点工作安排,就规范组织生活、台账整理等组织专题辅导;三是推进星级党支部创建,深化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目前第一党支部申报五星级党支部,其余四个党支部申报四星级党支部。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一是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定期对机关各党支部“三会一课”记录、组织生活会记录、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党费收缴有关记录进行分批调阅,将党建各项目标任务纳入绩效考核重点内容;二是建立党组班子成员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将党组班子成员编入各党支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强化基层党建工作。

3)党员管理服务不精细:一是常态化召开机关党委会议,对2020年以来发展的党员开展自查;二是及时完成2024年度的党员信息统计工作;三是积极与区直工委协调和沟通,2024年共发展预备党员3人,吸收入党积极分子2人。

13.反馈问题重点问题整改不够全面持久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少数问题不同程度反弹:一是深入推进“四强”党支部建设,探索党建工作开展模式,2024年11月19日,院机关党委与衡阳中院机关第八支部赴衡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联合开展禁毒教育主题党日活动,实现党组织共建共享、互促共进,激活党建活力,持续打造“将支部建在庭上”的法院党建品牌;二是严格落实公务用车派遣单制度、“一车一卡”车辆加油管理制度、车辆维修“三审”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三是组织车辆驾驶人员强化安全意识,加强对车辆驾驶员的工作考核。

2)部分问题尚未整改到位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阶段性整改情况:一是执行案款利息问题在专项审计调查中已提出,已整改完毕,并于2024年5月10日将执行案款利息全部上缴省国库;二是24台闲置电脑报废处置工作已经完成,市院批复同意我院资产报废申请,处置收入已上缴国库,已整改完毕;三是关于白沙法庭和湘岳法庭固定资产盘活利用工作,已填报闲置资产清查摸底、处置盘活等资料,正积极推进办证工作;四是本院审判大楼已完成审计结算,工程尾款也已支付完毕,目前已初步进入市直机关单位第二批不动产办证遗留问题名单。

整改计划:一是将审判大楼、白沙法庭及湘岳法庭纳入市直机关单位第二批不动产办理遗留问题名单,筹集资金完成“两图两证明”(宗地红线图、房屋面积实测图、消防安全检测合格证明、房屋质量安全检测合格证明)工作,尽快办理权属登记;二是继续完成白沙法庭和湘岳法庭固定资产的处置工作,依法依规尽快将上述闲置资产予以处置。

3)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健全一是已经在巡察期间已经立行立改,完成制度“补丁”整改任务,分别制定了《请休假管理规定》《雁峰区人民法院刑事诉讼涉案财务管理制度(试行)》《雁峰区人民法院执行款物管理规定(试行)》《雁峰区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实施规定(试行)》《雁峰区人民法院关于完善案件阅核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二是根据巡察反馈的意见,举一反三完善相应工作制度,如修订了《院务会议事规则(试行)》《党组会议议事制度》等11项规章制度。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是进一步深化认识,保持整改力度。继续加强理论武装,增强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担当和政治自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把握好新时代司法理念和实践要求,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全面从严管党治院的重要举措和长期任务,坚决克服“交卷”思想和“过关”心态,保持整改目标不变、劲头不松、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要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对未完成的整改问题进行分类管理,定期分析研判、有序推进,务求取得实效。

二是进一步建章立制,提升整改成效。注重从制度机制上找准症结,针对审判执行、队伍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坚持见微知著,举一反三,着力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真正建立一批固根本、管长远、符合工作实际情况的规章制度,不断深化扩大巡察整改成果。对整改过程中发现的规律和经验,及时归纳总结,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逐步形成简便易行、实在具体、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促进实现标本兼治。

三是进一步巩固深化,转化整改成果。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将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全院工作的重要抓手,以勇于担当、开拓创新的责任意识和只争朝夕、锐意进取的奋斗姿态,不断优化司法为民工作举措,持续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努力推动我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实现新突破,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以整改落实的新成效彰显法院担当作为新风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4-8707917;邮政信箱:衡阳市雁峰区蒸湘南路137号;电子邮箱:yfqfyjjjc@163.com。

 

 

 

中共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党组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