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位置: 雁峰区纪检监察网 / 信息公开 / 巡视巡察 / 上级巡视巡察情况 /

中共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5-01-09 19:56:18
来源:雁峰区人民检察院  访问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至5月,市委第十五巡察组对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提级巡察。2024年7月4日,市委第十五巡察组向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次重大党性考验,坚持问题导向,对照整改事项,本着“态度端正、照单全收、坚决纠正”的态度,按照坚决整改、全面落实、举一反三的原则,把巡察整改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各环节,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行动、最严格的要求,不折不扣抓好整改工作落实。

党组书记、检察长陈竹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院党组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了认真剖析,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整改目标,对照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梳理形成《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十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责任清单》,定期听取阶段性整改完成情况报告,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际成效。

截至12月27日,市委巡察移交的1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1个,并长期坚持;巡察期间交办的8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8个;巡察期间移交的4件信访件,已办结4件。

二、整改进展情况

1.反馈问题:学习抓得不实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学习自觉性不强的问题组织学习了《关于深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今年来共完成“第一议题”学习32次,认真制发每一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资料汇编,并完成抽查中心组学习笔记1次;2024年7月以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5次,认真开展研讨5次,开展政治轮训1次。二是关于学习针对性不够的问题结合政法系统要求和检察工作特点对《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进行了调整,增加了习近平依法治国思想、意识形态安全等学习内容。已完成习近平依法治国思想、意识形态安全内容学习7次。三是关于学习成效不明显的问题制定了“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应知应会手册46份,督促全院干警完成中检网、干部教育培训网“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70人次。结合政治轮训对干警开展二十届三中全会理论知识测试,测试合格率100%。

2.反馈问题: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弱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推进重点工作不够有效的问题高度重视常态化扫黑除恶、检护民生、检察护企、利剑护蕾等重点工作,启动整改以来,院党组听取相关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汇报3次,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作用,重点核查可能涉黑涉恶案件及相关线索,对公安机关拟以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立案的,及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梳理核查涉黑涉恶线索1条;办理农民工支持起诉案件26件,帮助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9.7万余元;开展国有财产领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办理涉利息税和医保金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件,督促收回国有财产5.54万元;办理涉企民事监督案件4件,从民事结果、审违、执违监督方面全方位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开展“空壳公司”专项打击治理工作,监督行政机关依法注销2家“空壳公司”;坚决严厉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依法起诉14件16人。二是关于执行上级指示不及时的问题组织干警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并按照相关规定,相关案件承办人进行了批评谈话。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涉黑涉恶、性侵未成年人不捕不诉等案件请示把关制度。

3.反馈问题: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有短板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把握不准的问题组织业务部门干警认真学习并深入理解最高检于2024年7月下发的《人民检察院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指引》,严格把握羁押标准,我院对80余人次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其中3人适用变更羁押措施,羁押率有所下降。二是关于法律监督刚性不强的问题及时组织干警学习上级院发布的抗诉案件典型案例,与公安机关签订《关于在反向衔接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工作意见》,与法院、司法等多个部门签订《关于加强新时代民事支持起诉衔接工作的意见》,依托工作机制获取支持起诉线索6条。对1件诉判不一案件提起抗诉,并抗诉成功。加强线索持续跟踪,就某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向公安机关出具了《补充侦查提纲》。三是关于案件质量评查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加强评查力量,确定本院员额检察官均为案件评查员,调任1名刑事检察部门干警至案件管理部门协助开展评查工作,组织评查员学习《湖南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施细则》,今年来共组织开展常规案件评查1次20件,向案件承办人反馈案件质量问题27条。

4.反馈问题: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树得不够牢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金融领域犯罪案件宣传力度不够的问题精心制作宣传手册5000份,结合常规宣传活动,将“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案例,作为重点内容向人民群众介绍最新的犯罪趋势和防范措施。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进社区、进集市、进企业活动15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防范金融领域犯罪知识推文5条。二是关于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测评综合得分较低的问题做好信访矛盾化解工作,切实做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确保七日内回复率、三个月办理结果答复率均100%,开展检察长接访日23次,未发生因工作不到位造成的舆情事件。保障律师依法行使执业权利,线下接待律师阅卷200余次,线上接待互联网阅卷10余次,制作案件电子卷宗130余张。“平安建设宣传小分队”,定期每周五下午深入基层、走进社区,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法律疑惑等方式,广泛宣传检察工作和平安建设工作。三是关于司法救助金额小的问题主动向区委政法委汇报争取财政支持10万元,对2024年以来受理有被害人的刑事案件进行逐案排查,发掘司法救助线索。已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件,发放司法救助金6.5万元,注重多元化救助,与民政、残联、妇联等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联系,对符合开展社会性救助的对象积极开展多元化救助。

5.反馈问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欠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计划:一是关于意识形态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压实工作责任,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召开院党组会议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抓意识形态工作,2024年召开院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2次,联席会议4次,向市院党组和区委汇报我院意识形态工作情况4次。二是关于“两微一”等新媒体的管理未实现全覆盖的问题加强对干警的自媒体管理,完成对全院干警和聘用制书记员、临聘人员以及退休人员的自媒体账号收集,并纳入管理,建立了工作台账。三是关于政治敏感性和舆情处置能力不强的问题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培训1次,学习完善了《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检察院“三同步”工作方案》,在案件办理和日常工作中,对于可能引发舆情的案件,按照“三同步”工作方案,早预警,早评估,早上报。

6.反馈问题: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扛得不牢。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工作纪律作风不严的问题在全院开展干部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集中整治干警工作作风散漫、上班迟到早退、开会玩手机、着装不规范等问题,撰写反思剖析材料46份,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干警开展批评教育2人次。二是关于警示教育不深入的问题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建立《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检察院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制度》,2024年开展警示教育6次,开展警示教育批评谈话8人次。三是关于“三个规定”的“防火墙”作用不够强的问题组织全院干警开展“三个规定”专题培训1次,对避重就轻、不实“零报告”“凑数”填报等典型问题开展专项排查,分析出现零填报和违反“三个规定”的原因,安排检务督察专干每月进行提醒引导。整改期间,未再出现月“零填报”和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情形。四是关于监督执纪不到位的问题主动加强与派驻单位沟通,列席党组会议,强化重大事项监督,书面听取派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1次,抽查派驻单位工作纪律1次。

7.反馈问题: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超标准超范围发放补助的问题已清退超标准超范围发放的补助款,组织政治部和办公室干警集中学习相关文件,做到工资、补助相关政策熟于心。二是关于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的问题已清退超标准报销款项,进一步强化财务人员责任心,加大对票据的审核力度。三是关于违规发放员工福利的问题已清退违规发放的员工福利,进一步厘清了员工福利发放标准和范围。

8.反馈问题:财经纪律执行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加大对发票的审核力度,应对公转账的款项一律对公转账,严格规范开支,杜绝对公转账给私人的现象再次发生。二是关于部分费用报销附件不齐全的问题修订了《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检察院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费用报销的附件要求,并强化对财务和相关经办人的培训。三是关于工会账与行财账混支的问题做好工会预算,并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行政经费开支审核。从2024年起编足工会预算,定期拨付工会经费至工会账户,保障各项工会经费的正常使用,严格规范工会开支,杜绝行政户列支工会经费的现象发生。

9.反馈问题:日常管理较粗放。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项目管理有疏漏的问题严格审核工程款支付流程,预结算明细清单、合同金额和党组会议纪要作为记账必要依据;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专人签订合同,建立工程建设、服务项目资金使用台账,2024年的廉教育基地、党员活动室装修工程、消防改造工程等项目,未出现超概算、无预结算明细清单支付工程款的情况。二是关于制度执行有偏差的问题强化内部控制,严格落实和完善《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检察院“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三万以上大额资金开支应上院党组会研究决定;加大政府采购、公车管理力度,修订《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原则上在电子卖场进行,公车维修先审批后维修,建立公车加油小票留存制度。三是关于“补丁”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对院内制度进行梳理,新修订《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检察院收发文管理制度》《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检察院谈心谈话工作制度》《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检察院“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5项制度,废止制度1项。

10.反馈问题:党建基础工作薄弱。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党建资料保管不善的问题明确一名党建专干,负责党建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二是关于换届选举不规范的问题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在雁峰区直工委的支持下,优化支部设置,成立机关党委,下设三个党支部,于11月29日完成了机关党委和三个党支部支委选举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党组织建设。三是关于离退休党员管理不到位的问题选优配强退休党支部班子,通过送学上门、集中学习等方式落实退休党支部的“三会一课”制度3次。四是关于主题党日活动涉嫌造假的问题党总支书记对前期资料收集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组织退休党支部班子学习《党章》《党员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规章制度,提高支部班子工作责任心,明确了一名在职党员协助退休党支部开展工作。五是关于“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活动形式单一的问题认真筹划好“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活动计划,通过实地参观教学、集中学习、读书分享会、电影党课等多种方式开展活动6次,及时进行总结、资料整理。

11.反馈问题:问题整改后的长期坚持有差距。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整改措施注重短期效应的问题科学制定了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具体的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将上轮反馈的“老问题”与本轮发现的“新问题”相结合,建立了《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检察院“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检察院谈心谈话工作制度》机制。二是关于部分问题出现反弹的问题案卡填报不完整、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开展专项整治,依托全国检察机关检察业务统计系统2.0和智慧案管系统,每月定期开展数据质量核查,主动发现问题案卡595处,转发智慧案管预警通报178处,均已督促办案部门整改到位。对近两年的“三个规定”填报数据情况进行分析,依靠分析结果对全体检察人员进行督促引导,今年以来,未出现违反“三个规定”情形。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1.提高政治站位,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面落实党的领导,坚持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引领全体干警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紧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

2.强化问题整改,推动巡察整改标本兼治。对照市委第十五巡察组反馈“问题清单”,坚持把功夫下在健全长效机制上,做到全面改、深入改、彻底改。继续压紧压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以“钉钉子”精神常态化推进,抓好跟踪问效。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举一反三,用制度管人、管事,扎紧扎实制度的笼子,从源头上遏制问题发生。

3.深化成果运用,切实履行检察职责使命。坚持把整改落实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落实省委、市委、委和上级院决策部署结合起来,通过问题整改,持续改进工作作风,主动担当作为,不断提高新时代检察工作履职尽责水平。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转化为事业发展的实际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42839007;电子邮箱:157859056@qq.com。

           

  中共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4年12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