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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雁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8年10月15日至12月31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原区环卫局、原区园林所进行了巡察。2019年3月18日,在全区机构改革中,原区环卫局和原区园林所分别更名为区环境卫生所和区园林绿化所,均调整为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所属副科级公益类事业单位。2019年4月3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新组建的雁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区委巡察组向我局反馈巡察意见后,局党委照单全收、诚恳接受,即知即改、真改实改。目前,大部分个案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其他问题的整改及建章立制工作正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一是迅速行动。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区城管执法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委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区城管执法局党委关于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胡宏斌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日常调度协调工作。

  二是立行立改。建立健全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做到不漏一个问题、不留一个死角。按照轻重缓急和客观实际,凡是能立即整改落实的,立说立改,迅速整改到位;条件暂时不具备的,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整改;需要长期努力逐步解决的,制定“路线图”,分期逐步解决。

  三是以上率下。区城管执法局党委要求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带好头、做表率,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动一级干的良好局面。局党委书记多次主持召开党委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任务,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巡察整改遇到的各种问题,做到问题核查不清楚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在全面落实整改工作的同时,把握重点,抓住要害,着重解决部分领导干部学用“两张皮”、律己不严、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重业务轻党建、抓意识形态“一手软”、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不主动、组织生活不严肃、财经纪律执行不严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阶段进展情况

  1. 反馈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有差距。

  整改情况:向全局干部发放了工作笔记本和学习笔记本,将会议记录和学习笔记区分开来,同时要求每一位班子成员带头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和工作笔记,将自身的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通过自学、集体学、网络学等多种途径学理论、学业务,做到知行合一、理论与实际密切联系,彻底根除“两张皮”现象。在建党98周年之际,局党委书记胡宏斌立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城管实际,作了题为《初心不忘记使命、砥砺奋进迈征程-“城管人”永远在路上》的讲课。通过记笔记和上党课,进一步树立了班子带头学习、善于学习的良好形象,为推进全面环卫市场化改革和城管体制改革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2. 反馈问题:局党委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完善议事规则,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的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组织民主集中制建设的实施方案》。建立确定议题、准备材料、提前通知、会前酝酿、充分讨论、逐项表决、作出决策“七步工作法”,进一步规范党委会议决策的原则、范围、程序,形成靠制度建党、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党组织决策程序。召开专门会议,明确了班子成员分工,强化了责任落实,强调了协作精神,提高了办事效率。

  3. 反馈问题: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和执行区委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局党委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各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1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次,同时对城管工作群、支部群进行严格把控和监管,有效杜绝了不良言论、不实谣言。针对原区环卫局“吃空饷”和在编不在岗问题,开展了 “吃空饷”和在编不在岗问题治理“回头看”专项整治,下发《责令返岗通知书》和《催缴通知书》,继续从严整治“吃空饷”和在编不在岗问题,退缴在编不在岗期间,单位代缴的养老保险金(含职业年金)、医保和住房公积金等相关经费共计137082.2元。及时落实职工按政策应该享受的福利待遇,如2018年度第13个月工资、综治奖,解决了环卫退休职工工资多年未纳入社保的难题;将环卫在职职工的医保基数从3000元调整到5910元;按湘政办发[2018]80号调整了环卫职工的基本工资,人平增加了248元/月;补发了环卫退休职工2014年9月至2016年6月的津补贴,共计390145元;将环卫临聘职工的年底绩效考核奖由600元/年提高到800元/年,城管协管员待遇从1800元/月增加到3500元/月包干。今年以来职工上访事件为零,城管队伍更加稳定和谐。严格按照全国卫生城市、文明城市标准,进一步加强对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主体工作的督查考核,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努力提高在全市综合考核中的排名。

  4. 反馈问题:重业务、轻党建问题普遍。

  整改情况:把《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相关内容纳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引导班子成员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认真落实“抓党建是最大的政绩,“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把自己摆进去、把责任扛起来,局党委坚持每月专题研究党建工作1次。积极参加和开展党务工作培训,选派执行力强的党支部书记到深圳参加雁峰区2019年度“打造标杆、提升执行力”专题培训班,不断强化党委书记要管党、班子成员要管党、普通党员同样要管党的主角意识,以舍我其谁的态度认真履责、勇于担当,树立全员建党的大党建意识。建立党建工作责任制和考核考评办法,将党建工作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加强党员干部的政治学习督查,制定《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督查办法》,办公室负责对全局党员干部进行不定期抽查,各支部负责对所属支部党员进行日常检查,并严格按照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将督查结果计入党员积分,作为年终党员评先评优的依据,对理论学习不掌握的党员干部,采取适当形式予以通报。建立党建联系点制度,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联系一个点、抓好一条线、促进一大片,充分发挥联点班子的指导和督促作用,争取全局“五化”支部达标率100%。

  5. 反馈问题:组织生活不严肃、制度不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扎实。

  整改情况:制定了《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按程序和要求补齐了巡察反馈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会议资料,严明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对迟到、早退、代签的党员予以通报批评。组织各支部书记按月足额收缴党费,并将党费交纳情况在党务公开栏公示。按照坚持原则严、执行程序严、表彰处理严、评议内容实的原则规范民主评议党员,对评议不实党员进行重新评议,坚决避免了民主评议党员走过场。创新党建工作载体,“七一”期间组织支部党员到虎形山国防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同时将党建工作与城市管理工作深度融合,组织各支部开展创卫、创文、“衡阳群众”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主题党日活动日渐丰富多彩。

  6.反馈问题:纪律建设、作风建设亟待加强。

  整改情况:制定《干部职工管理考核办法》,激励全局干部职工主动干事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加强办公室文件管理,将原区环卫局重复发文的《关于奖励学业优秀职工子弟的通知》文号由雁环字〔2018〕7号改为雁环字〔2018〕12号,办公室发文、收文更加规范有序。制定《安全行车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对频繁交通违章的车辆司机采取自行承担违章费用的措施,屡教屡犯者,取消全年安全奖和评先评优资格,实现了专人专车,管理到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合规合矩聘用临时工。

  7.反馈问题: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安排部署、同监督检查,强化班子“一岗双责”,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明确班子成员及各所、大队、街镇中队、各股室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责任分工,层层分解、步步细化、人人参与,局党委与各支部都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今年以来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工作会议2次,听取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报告1次,“七一”期间组织全体党员到虎形山主题公园开展廉政教育,在对百年空袭灾难警示墙3分钟默哀中,激发爱国主义情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制定《廉政建设约谈制度》,今年以来开展廉政谈话3次,其中约谈班子成员1次、约谈重点岗位责任人2次,同时加强法制教育,在全局开展了《毅说城管》第四期公益讲座,到目前为止全局无一起违纪违法行为。

  8. 反馈问题:财经纪律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制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按政府采购和公开招投标程序开展重大建设和工程领域的招标工作,规范大额资金的使用。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要求,签订工程合同,工程报账向法制化、规范化迈进。违规虚开小车加油票、虚列出差住宿费当事人均已退还违规金额。在加大对环卫车辆和设施设备的日常保养与维护,加强对环卫司机和技术工人培训的基础上,强化财务监管与审核,实行财务、基建、维修三方监督核定,严格控制环卫车辆及设施设备的维修支出。在劳务用工方面坚决避嫌避亲,杜绝沾亲带故,目前园林所无一起带亲属关系的合同。

  9.反馈问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

  整改情况: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以及区委十项规定进行再学习、再认识、再讨论、再重申,从思想上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出现。完善制定了《雁峰区城管执法局内部管理条例》,对原区环卫局在2018年全区气排球比赛中违规报销黄芙蓉烟、啤酒费的饶盛等6人进行了问责处理并追缴了违规报销金372元。对原区园林所管理人员违规发放的高温费10800元、高空作业费5154元以及党员活动服装费4950元已全部清退到位。对原区环卫局工会在“三八”妇女节向部分男职工违规发放的节日费5600元进行了清退。

  10、反馈问题:财务管理不规范,财务工作松散随意。

  整改情况:制定《财务报账管理办法》,健全财务报账管理,严格规范报账程序,严禁票据连号、报账滞后、不走对公账户、与实际用途不符的票据报销以及无证明人的报账行为。工作餐费报销必须要有就餐人员和菜单信息,同时规范经费使用,明确慰问经费必须注明事由、统一标准,开展活动必须明确人数,所有费用要实时发票报销。开展财务专项清查“回头看”,对2015年—2018年的账目进行再清理、再审核,对支出手续不完整、不规范的,发现一起整改一起。多次组织财务人员参加区里的培训,财务人员业务能力显著提升,财务管理向规范化、程序化迈进。对油料报账实行政府采购程序,并引入实时监控机制,在车辆增加、油价提升的情况下严格控制油料支出。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经过全局上下两个多月来的共同努力,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这些成果是初步的,一些整改工作还没完全到位,还需要常抓不懈、持续用力。区城管执法局党委将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扭住问题不放松,认真贯彻落实区委要求,以钉钉子的精神,坚持不懈抓整改,标本兼治促发展,确保巡察整改任务全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形成长效,努力向区委和全区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34-8156232;邮政信箱:衡阳市雁峰区蒸湘南路133号雁峰区政府行政办公楼北107室;电子邮箱:cgyffj@163.com

 

 

  中共雁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委员会

                                                                                       2019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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