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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疗卫生单位、各卫计办: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经研究,现将《雁峰区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参照执行。
联系人:法治疾卫监督股 江瑞,13875663335
雁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9年1月15日
雁峰区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护士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按照全市统一安排,结合我区工作实际,自2019年1月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不良执业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对我区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整顿,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促进医疗机构规范、有序、健康发展,为全区人民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整治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民营医疗机构及公立医疗机构、个体诊所。
三、组织管理
区卫生计生局负责全区医疗机构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
管理和督促落实。
四、整治内容
对各类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整顿,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整治工作:
(一)医疗机构及人员依法执业。重点检查医疗机构命名、科目名称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医疗机构科室设置、人员配备、房屋建筑面积以及设施设备等是否符合相应《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医疗机构是否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是否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是否出租外包或变相出租外包科室: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是否跨类别跨专业执业:医务人员是否未经备案开展多机构执业;医务人员是否违规外出会诊。
(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重点检查医疗机构是否未经备案开展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是否开展国家明令禁止、临床淘汰的医疗技术:是否未经批准、备案开展医疗新技术临床研究项目:开展的相关医疗技术是否与登记的诊疗科目相符:是否不符合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要求懂自开展相关医疗技术:是否存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混乱和质量安全隐患的问题:是否未将相关信息纳入院务公开范国向社会公开。
(三)诚信经营。重点检查医疗机构是否存在发布虚假广
告、擅自变更广告告内容等违规发布医疗广告行为:是否对诊疗活动和医师业务技术进行夸大、虚假宣传,误导甚至诱导患者就医,是否存在未将药品和诊疗项目价格等进行公示或公示不详的情况:是否存在乱收费、分解收费、重复收费等情况;是否存在“术中加价”等情况。
(四)医院感染管理。重点检查医疗机构是否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规范;是否遵守无菌操作技术规范和隔离技术规范;是否按规定对医疗器械进行消毒;是否存在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重复使用的情况;是否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和规范;是否加强对医院感染重点环节的管理,有效预防经手术器械、各类插管、针具等各种侵入性医疗器械导致的感染。
(五)套取骗取医保基金。会同医保部门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存在采取伪造医疗文书、出具虚假证明和结算票据、挂床住院。分解住院、串换诊疗项目和药品等手段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五、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9年1月)。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按照本方案要求,对本机构开展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认真整改。民营医疗机构、公立医院将自查自纠和整改报告,于2019年1月25日前报区卫计局法治疾卫监督股。
(二)行政督查阶段(2019年2月至2019年4月)。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开展辖区内医疗机构的督查工作,可以采取专项检查、查阅病历等资料、明察暗访,走访患者、家属及医护人员等形式,对医疗机构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拉网式彻底清理。对重大典型问题要挂牌督办,加大查处和曝光力度,严厉惩治违法违规责任主体,对违法违规责任主体记录进入社会信用体系。各医疗机构要认真填写《雁峰区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和撰写工作总结,于2019年3月20日前报送区卫计局法治疾卫监督股。
(三)抽查总结阶段(2019年5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抽查,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总结,对整治得力医疗单位进行表彰,对整治不力,失职渎职的,给予严肃批评,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周密组织部署。开展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专项整治是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促进医疗机构健康发展、构建和谐卫生健康事业的重要举措,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与紧迫感,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提高认识;要制订具体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职责,周密安排整治行动;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成立以局长陈志峰为组长、副局长李爱国、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长欧阳瑞芳为副组长,以及相关人员为成员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卫计局法治疾卫监督股,江瑞为办公室主任 ,江瑞负责收集此次专项行动的方案和整改措施。
(二)全面清理整顿。本次专项整治,是对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一次全面清理整顿,在全面清理的同时,也要针对目前医疗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力量,加大工作力度;要加强对重点医疗机构、重点环节的突击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给予处罚:对不符合设置标准的医疗机构要清理整顿。对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案件要及时移送。
(三)加大宣传教育。加强宣传培训工作,大力开展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的宣传活动,引导人民群众合理就医。要认真组织开展医疗机构办医主体、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培训,增强依法执业诚信经营的自觉性,强化办医主体的责任意识。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医疗机构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把专项整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以此为契机,逐步探索完善对医疗机构监管的有效模式和方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要建立医疗机构执业监管档案,结合医疗机构校验等手段,确保规范执业、诚信经营,促进全区医疗机构全面健康有序发展。
附表:雁峰区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
附表:
雁峰区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
(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填报人姓名: 联系电话:
基本情况 | 存在的问题 | |||||||||||||||||||||||||
依法执业方面 |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方面 | 诚信经营方面 | 医院感染管理情况 | 套骗取医保情况 | ||||||||||||||||||||||
医疗机构数量 | 民营医疗机构数量 | 提交自查报告的机构数 | 行政部门督查的机构数 | 机构名称不符合规定的数量 | 科目名称不符合规定的数量 | 未达到基本标准的机构数量 | 超出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的机构数 | 出租外包或变相出租外包科室的机构数 | 跨类别跨专业执业医务人员数 | 使用非卫技人员从事卫技工作 | 未经备案开展限制类技术行为 | 开展禁止类技术行为 | 未经批准备案开展技术临床研究 | 开展的医疗技术与诊疗科目不符 | 不符合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的 | 技术管理混乱的 | 未进行信息公开的 | 违规发布医疗广告行为数 | 虚假宣传 | 未进行收费项目公示或公示不详 | 乱 收 费(元) | 分解收费(元) | 重复收费(元) | 术中加价(元) | 存在的问题数 | 涉及金额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