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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雁峰区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各卫计办: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经研究,现将《雁峰区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参照执行。

  联系人:法治疾卫监督股    江瑞,13875663335

  雁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9年1月15日

 

  雁峰区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护士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按照全市统一安排,结合我区工作实际,自2019年1月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不良执业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对我区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整顿,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促进医疗机构规范、有序、健康发展,为全区人民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整治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民营医疗机构及公立医疗机构、个体诊所。

  三、组织管理

  区卫生计生局负责全区医疗机构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

  管理和督促落实。

  四、整治内容

  对各类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整顿,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整治工作:

  (一)医疗机构及人员依法执业。重点检查医疗机构命名、科目名称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医疗机构科室设置、人员配备、房屋建筑面积以及设施设备等是否符合相应《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医疗机构是否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是否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是否出租外包或变相出租外包科室: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是否跨类别跨专业执业:医务人员是否未经备案开展多机构执业;医务人员是否违规外出会诊。

  (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重点检查医疗机构是否未经备案开展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是否开展国家明令禁止、临床淘汰的医疗技术:是否未经批准、备案开展医疗新技术临床研究项目:开展的相关医疗技术是否与登记的诊疗科目相符:是否不符合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要求懂自开展相关医疗技术:是否存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混乱和质量安全隐患的问题:是否未将相关信息纳入院务公开范国向社会公开。

  (三)诚信经营。重点检查医疗机构是否存在发布虚假广

  告、擅自变更广告告内容等违规发布医疗广告行为:是否对诊疗活动和医师业务技术进行夸大、虚假宣传,误导甚至诱导患者就医,是否存在未将药品和诊疗项目价格等进行公示或公示不详的情况:是否存在乱收费、分解收费、重复收费等情况;是否存在“术中加价”等情况。

  (四)医院感染管理。重点检查医疗机构是否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规范;是否遵守无菌操作技术规范和隔离技术规范;是否按规定对医疗器械进行消毒;是否存在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重复使用的情况;是否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和规范;是否加强对医院感染重点环节的管理,有效预防经手术器械、各类插管、针具等各种侵入性医疗器械导致的感染。

  (五)套取骗取医保基金。会同医保部门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存在采取伪造医疗文书、出具虚假证明和结算票据、挂床住院。分解住院、串换诊疗项目和药品等手段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五、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9年1月)。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按照本方案要求,对本机构开展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认真整改。民营医疗机构、公立医院将自查自纠和整改报告,于2019年1月25日前报区卫计局法治疾卫监督股。

  (二)行政督查阶段(2019年2月至2019年4月)。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开展辖区内医疗机构的督查工作,可以采取专项检查、查阅病历等资料、明察暗访,走访患者、家属及医护人员等形式,对医疗机构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拉网式彻底清理。对重大典型问题要挂牌督办,加大查处和曝光力度,严厉惩治违法违规责任主体,对违法违规责任主体记录进入社会信用体系。各医疗机构要认真填写《雁峰区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和撰写工作总结,于2019年3月20日前报送区卫计局法治疾卫监督股。

  (三)抽查总结阶段(2019年5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抽查,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总结,对整治得力医疗单位进行表彰,对整治不力,失职渎职的,给予严肃批评,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周密组织部署。开展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专项整治是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促进医疗机构健康发展、构建和谐卫生健康事业的重要举措,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与紧迫感,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提高认识;要制订具体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职责,周密安排整治行动;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成立以局长陈志峰为组长、副局长李爱国、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长欧阳瑞芳为副组长,以及相关人员为成员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卫计局法治疾卫监督股,江瑞为办公室主任 ,江瑞负责收集此次专项行动的方案和整改措施。

  (二)全面清理整顿。本次专项整治,是对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一次全面清理整顿,在全面清理的同时,也要针对目前医疗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力量,加大工作力度;要加强对重点医疗机构、重点环节的突击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给予处罚:对不符合设置标准的医疗机构要清理整顿。对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案件要及时移送。

  (三)加大宣传教育。加强宣传培训工作,大力开展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的宣传活动,引导人民群众合理就医。要认真组织开展医疗机构办医主体、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培训,增强依法执业诚信经营的自觉性,强化办医主体的责任意识。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医疗机构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把专项整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以此为契机,逐步探索完善对医疗机构监管的有效模式和方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要建立医疗机构执业监管档案,结合医疗机构校验等手段,确保规范执业、诚信经营,促进全区医疗机构全面健康有序发展。

  附表:雁峰区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


 

  附表:

  雁峰区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

             (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填报人姓名:            联系电话:

基本情况 

存在的问题 

依法执业方面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方面 

诚信经营方面 

医院感染管理情况 

套骗取医保情况 

医疗机构数量 

民营医疗机构数量 

提交自查报告的机构数 

行政部门督查的机构数 

机构名称不符合规定的数量 

科目名称不符合规定的数量 

未达到基本标准的机构数量 

超出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的机构数 

出租外包或变相出租外包科室的机构数 

跨类别跨专业执业医务人员数 

使用非卫技人员从事卫技工作 

未经备案开展限制类技术行为 

开展禁止类技术行为 

未经批准备案开展技术临床研究 

开展的医疗技术与诊疗科目不符 

不符合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的 

技术管理混乱的 

未进行信息公开的 

违规发布医疗广告行为数 

虚假宣传 

未进行收费项目公示或公示不详 

 

 

费(元) 

分解收费(元) 

重复收费(元) 

术中加价(元) 

存在的问题数 

涉及金额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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