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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环保督察反馈“编号1”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我区承办的省环保督察反馈 “编号1”问题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的主要问题 

  少数领导干部政治站位不高,未能从党执政兴国的高度理解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于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停留在口头上,解决生态环保问题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够。 

  二、调查核实情况 

  针对省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区直各部门根据反馈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同时,要求区委区政府办负责督察各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纠错督查。经开展纠错督查发现,区直部门个别干部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面确实存在政治站位不高,对解决生态环保问题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够,在环境问题整改方面缺乏持之以恒的硬措施,导致一些环境问题整改不到位、不彻底、效果不佳。 

  三、整改情况 

  在收到该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后,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对近年来全区环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梳理,对存在的问题开展自查并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措施和整改内容,每项整改措施都明确了责任落实单位。同时,重点对中央环保督察组在我区发现的环保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再监督,以监督为抓手推进问题整改,切实落实整改责任,并不定期通报督查情况。 

  1、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动员部署。一是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战略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区委、区政府于2018年5月8日召开了全区环境保护暨污染防治攻坚动员会,要求区直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战略思想,凝心聚力、敢于担当,齐抓共管,协同推进,有力推动了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高效落实。同时,要求区直各部门和镇街向区委、区政府递交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状,确保区域环境质量安全。二是2018年6月19日区政府再次召开了环保重点工作推进会,部署对去年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6月22日区委、区政府又召开了生态环保工作专题会议,进一步学习贯彻全国、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进一步安排调度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精力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切实解决区域内存在突出环境问题。 

  2、精心组织安排,明确整治重点。根据区生态环境工作现状,为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区委、区政府制订了《雁峰区“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雁峰区“碧水保卫战”实施方案》、《雁峰区“净土保卫战”实施方案》,要求区属各相关部门和市驻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强化各级政府工作部门履行环境保护的工作职责,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齐抓共管和属地负责工作机制,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战役为契机,加快解决我区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推动绿色发展,全面提升我区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3、强化整改督查,严肃问责处理。对整改工作不力,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对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力、工作失职渎职、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导致严重后果的,坚决按照《雁峰区重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严格问责,终身追责。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调查谈话等方式,对区内环保问题进行督查,并对问责情况进行全区通报。2017年,对岳屏镇生态养殖场周边环境被污染且多次整改不到位问题,对区农林局畜牧站站长张长流履职不力行为进行问责,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农林局副局长何静、岳屏镇畜牧站站长凌建、岳屏镇前进管区副主任罗芳平3人诫勉谈话,给予岳屏镇畜牧站副站长周奎扬、岳屏镇畜牧站干事高秋生、谢贤俊、岳屏镇前进管区书记王成华4人约谈。对美美世界焚烧垃圾问题,对岳屏镇隆桥村党总支书记欧阳振进行诫勉谈话。对我区存在夜市管理混乱,油烟、噪音扰民现象,对城管局刘鸿辉、罗小利、刘拥军3人进行诫勉谈话。2018年,对市纪委交办的我区“金钟定王台”工地渣土扬尘、渣土污路不清洗的问题线索进行调查处置,经过核实后,对区住建局分管副局长陈钦和工作人员刘敏军进行诫勉谈话,要求加强对工地的管理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区环卫局市容监察队大队长刘建平进行约谈,要求加强日常巡查,对渣土运输和在建工地施工过程中不加盖运输、带泥撒漏、超高堆载等破坏环境卫生的现象严查严管。通过严格执纪,严肃问责,以问责倒逼突出环境问题整改。 

  四、目前现状 

  通过制定相关文件、规定,完善相关组织机构、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少数领导干部政治站位不高,未能从党执政兴国的高度理解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于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停留在口头上,解决生态环保问题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够。”整改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区各责任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组织下,认真履职、勇于担当、齐抓共管,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合力,取得了整治大成效。 

  五、下一步工作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我区将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抓环保工作不力,不重视、慢作为、乱作为,盲目决策导致生态环境遭受重大损害等严重后果的,以及对在问题整改过程中责任落实不到位、推诿扯皮、包庇袒护以及导致整改进度迟缓和整改不力的,认真查实,严肃问责,终身追责。 

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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