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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环保督察反馈“编号40”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 2018年衡阳市生态环境局雁峰分局承办行政处罚案3件、共处罚款30万元。在环境执法方面加大了查处违法行为的力度,也取得些实效,但与兄弟局相比仍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在环境监管执法时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多以风险可控,只要立即改正就行,疏于立案查处;二是对法律法规理解比较浅薄,业务素质不高,对环境违法行为甄别能力有限,在立案、调查取证方面缺乏规范性和逻辑性、导致环境违法行为证据不足;三是现场采样手段滞后,不能在第一时间锁定企业违法行为,缺失污染物浓度数据支撑。 

  三、整改情况 

  为确保按时全面完成省环保督察反馈的“执法力度薄弱”问题整改任务,衡阳市生态环境局雁峰分局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了《贯彻落实湖南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执法力度薄弱”问题的整改方案》。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分类管理、突出重点”、“责任到人、网格监管”原则,各部门根据职责划分,分别承担相应的执法和案件办理责任,确保检查到位,处罚到位,督促整改到位。通过网格化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和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在辖区内开展了“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环境执法检查,加大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同时,通过不断完善监测和执法联动机制,有效实现了精准执法,提升了执法效率。在二季度双随机抽查中,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银佳医院和上业鞋材厂启动了立案查处程序,并根据其环境违法行为分别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共处罚款13万元。 

  四、目前现状 

  以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为契机,衡阳市生态环境局雁峰分局通过业务培训、规范执法程序等方式提高了执法能力,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分类管理、突出重点”、“责任到人、网格监管”原则,加大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维护了区域环境安全。 

  五、下一步工作 

  我区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对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决不姑息。持续推进环境执法工作,切实维护好区域环境质量安全。 

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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