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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左其标、余治宏等5名贫困农户申请公益性岗位,经审核相关材料,符合贫困农户享受公益性岗位条件,现予公布一个月(2019年9月11日至2019年10月10日),如发现有情况不符,可以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署名方式向区就业服务所反映。(监督电话:0734-8799185)。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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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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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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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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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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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类别及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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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用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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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用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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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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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其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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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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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4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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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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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我市扶贫部门认可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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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屏镇东湖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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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巡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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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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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治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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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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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201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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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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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我市扶贫部门认可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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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屏镇南湖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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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巡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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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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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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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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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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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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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我市扶贫部门认可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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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屏镇前进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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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保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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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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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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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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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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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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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我市扶贫部门认可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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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屏镇南湖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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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巡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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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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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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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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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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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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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我市扶贫部门认可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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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屏镇前进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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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巡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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