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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环保督察反馈“编号23”问题整改 完成情况公示

  我区承办的省环保督察反馈 “编号23”问题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的主要问题  

  建筑扬尘污染防治还不到位,裸露地面还有未按要求进行防尘覆盖和绿化的现象。  

  二、整改情况  

  通过今年来区住建局的工作人员对辖区内的建筑工地的不断巡察、督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交办、下达督办函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落实整改情况,事后局工作人员对有问题的建筑工地逐一检查核实整改落实情况。现辖区内所有建筑工地已整改完成。  

  三、目前现状  

  1.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进行再排查再整治,重点针对裸露地面还有未按照要求进行防尘覆盖和绿化的情况,督促项目立即整改,对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项目启动行政执法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加快在建工地视频监控的基础设备安装、调试及联网工作,推进在建工地扬尘监测设备的安装及并网工作,形成对建筑扬尘污染防治情况的动态监控。  

  3.将建筑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作为开工前安全生产基础条件纳入“建筑工程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将建筑扬尘污染防治情况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形成长效监管的机制。  

  四、下一步工作  

  落实建设和施工单位在建筑扬尘防治方面的主体责任,建立建筑扬尘防治行之有效的动态监管体系,全面落实在建工地裸露地面的防尘覆盖和绿化措施。  

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政府  

2019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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