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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环保督察群众反映“雁峰区省道214至衡南县原车江船厂路段上的混凝土厂、码头、沙场、化工厂所有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湘江,对湘江河流域造成污染”问题(受理编号为HYX201806293)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我区承办省环保督察群众反映“雁峰区省道214至衡南县原车江船厂路段上的混凝土厂、码头、沙场、化工厂所有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湘江,对湘江河流域造成污染”问题(受理编号为HYX20186293号)已全部完成整改,现将调查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 反映的问题 

  雁峰区省道214至衡南县原车江船厂路段上的混凝土厂、码头、沙场、化工厂所有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湘江,对湘江河流域造成污染。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该区域企业情况。雁峰区省道214至衡南县原车江船厂路段上共有企业10家,其中混凝土搅拌站5家,即衡阳市建发伟业混凝土有限公司、衡阳衡洲仕君建材有限公司、衡阳市慧江混凝土有限公司、衡阳市华江商砼有限公司、衡阳市盛创混凝土有限公司;码头1个,即衡阳市宏昌港务有限责任公司;砂场2个,即衡阳市雁峰区裕华建材加工场、衡阳市雁峰区岳屏砂石管理有限公司;化工厂2家,即衡阳市邦友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和衡阳市荧光化工有限公司。 

  (二)企业排污设施情况。 

  1、5家混凝土搅拌站:全部建有环保站、自动洗车装置、生产废水回收利用设施、降尘喷淋装置,沉淀池都不少于5个,生产车间实施全封闭作业。 

  2、2家砂场:全部建有生产废水收集、过滤、回用装置,裕华建材还安装了泥水分离机。 

  3、2家化工厂:邦友化工厂建有一套日处理废水量100吨的污水处理设施,现每天实际处理生产废水60吨左右,生产废水经过处理后向外排放。荧光化工实际是一个仓储企业,只作少量酸液稀释,没有生产废水外排。 

  4、1家码头:一个小件装卸码头,码头建有5个冲洗水收集、沉淀、过滤池。 

  沿线的混凝土搅拌站、砂场、化工厂和码头10家企业都建有基本的废水收集、过滤、回用或处理设施。 

  (三)企业废水排放监测情况。 

  为了掌握交办单涉诉企业的废水排放情况,衡阳市环保局雁峰分局调阅了这些企业的监测报告。 

  1、混凝土搅拌站废水主要监测了PH值、悬浮物、氨氮、化学需氧量、石油类。 

  2、砂场废水主要监测了PH值、悬浮物、氨氮、化学需氧量、石油类。 

  3、化工企业废水主要监测了PH值、悬浮物、氨氮、化学需氧量、氟化物。 

  从调阅的企业废水监测报告单分析来看,交办单涉诉企业的生产外排废水均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三、查处及整改情况及目前现状 

  (一)落实责任,立即交办。雁峰区人民政府接到市配合省环保督察工作协调联络小组交办单后,雁峰区人民政府领导立即批示由衡阳市生态环境局雁峰分局调查核实,迅速办理,及时回复。衡阳市生态环境局雁峰分局及时制定了排查整治方案,组成由局长罗成龙牵头,丁八一、王文东、朱小清、颜建平5人调查小组,按方案要求开展了调查核实和督促整改工作。 

  (二)全面排查,查清情况。衡阳市生态环境局雁峰分局于7月2日上午组织召开了该路段旁混凝土搅拌站、砂场、化工厂、码头等10余家企业环境问题整治专题会议,7月1日、2日派3名环境监察人员沿路段逐个企业开展环境问题排查,重点排查涉诉企业废水处理设施的运行和废水排放情况。通过全面排查,交办单所述反映雁峰区省道214至衡南县原车江船厂路段上的混凝土厂、码头、沙场、化工厂所有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湘江情况不属实。 

  目前,S214线沿河企业污染处理设施运行正常,严格按照污染防治设施必须到位、管理责任制度必须到位、抽样监测管理必须到位,运行台账资料必须到位的要求,认真落实了企业主体责任。 

  四、下一步工作 

  雁峰区人民政府责成环保、住建、经信等部门,对S214线沿河企业按照“因企施策”和“一企一策”的要求,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增加监管巡查频次,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严管严控,重处重罚,确保区域环境质量安全。 

  承办单位:衡阳市生态环境局雁峰分局 

  经办人:朱小清、颜建平 

  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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