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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环保督察群众反映“雁峰区岳屏镇斯林村建发伟业混凝土搅拌站存在夜间偷排废水,扬尘严重,无应急预案”问题(第二批受理编号为HYD2018062330)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我区承办省环保督察群众反映“雁峰区岳屏镇斯林村建发伟业混凝土搅拌站存在夜间偷排废水,扬尘严重,无应急预案”问题(第二批受理编号为HYD201862330号)已全部完成整改,现将调查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 反映的问题 

  雁峰区岳屏镇斯林村建发伟业混凝土搅拌站存在夜间偷排废水,扬尘严重,无应急预案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该信访件举报内容虽属实,但投诉反映的夜间偷排废水问题,发生在2018年5月21日晚上,关于此投诉衡阳市环境保护局雁峰分局已于2018年5月22日就对该企业开展了现场勘查和调查询问,并根据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已立案调查;事后,衡阳市环境保护局雁峰分局对该公司多次巡查,未发现该公司有夜间偷排废水行为;二扬尘问题,据该公司提供的近期检测报告表明,颗粒物排放浓度在国家允许排放标准内;三无应急预案问题,企业于四月份已与第三方资质公司签订了委托编制应急预案合同,现预案已正在编制中。 

  三、查处及整改情况及目前现状 

  2018年6月24日,接到省环保督察组第二批HYD2018062330号交办件后,雁峰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衡阳市环境保护局雁峰分局、雁峰区住建局、岳屏镇镇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立即赶赴现场调查核实。经查,衡阳建发伟业混凝土有限公司正在开工生产,场地内及料场水淋喷雾降尘设施正在运行,场地内未见扬尘对周边环境形成影响。随后,又仔细查看了废水循环处理系统,砂石分离机、泥浆压淲机及废水沉淀池内自动循环回抽泵控制设施均运行正常,场内废水收集处理回用正常;总排污口以下未见生产废水排放的痕迹。在查看完设施运行及生产和生活废水排污情况后,调阅了该公司的污染处理设施运行台账和检测报告,据湖南坤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18年5月16日《检测报告》(KC201805042)表明,生活废水中PH值为7.06、悬浮物34mg/L、氨氮0.784mg/L、化学需氧量、85mg/L、石油类0.97mg/L,颗粒物上风向1号检测点位0.311mg/m3、颗粒物下风向2号检测点位0.237/m3,噪声东南西北检测点位在52.5~56.0dB(A)之间,各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排放标准。事后,衡阳市环境保护局雁峰分局于2018年6月26日夜晚、2018年6月30日白天陪同省环保督察组、2018年7月4日夜晚,对衡阳建发伟业混凝土有限公司开展了不定期巡查均未发现该公司偷排和扬尘污染行为。至于无应急预案问题,衡阳建发伟业混凝土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4月13日就与湖南国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编制应急预案合同,现已完成编制评审并通过备案(备案号:430406201816L)。 

  关于投诉反映衡阳建发伟业混凝土有限公司夜间偷排废水问题,衡阳市生态环境局雁峰分局于2018年5月22日就介入处理。针对该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衡阳市环境保护局雁峰分局于2018年5月24日下达了《关于衡阳建发伟业混凝土有限公司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监察通知》(雁环监字[2018]4号,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生产废水收集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事后,又针对该企业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和沿河堤泄洪排污沟内和河滩堆积淤泥问题,于2018年5月28日下达了《责令停产整治通知书》(雁环责停字[2018]1号),责令该企业全面检修污染处理设施和清理清运排污沟和河滩堆积淤泥。现该企业已按整改方案完成了整改工作。同时,针对该企业2018年5月21日晚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导致未经处置的废水溢出流入湘江的环境违法行为,衡阳市生态环境局雁峰分局作出行政处罚十万元处理。 

  四、下一步工作 

  为了维护环境安全,雁峰区政府责成衡阳市生态环境局雁峰分局、雁峰区住建局、岳屏镇政府要加强对S214线沿河混凝土行业监管巡查工作,严禁偷排、污染环境行为发生。对一切环境违法行为要予以严厉打击,切实维护好环境质量安。 

  承办单位:衡阳市生态环境局雁峰分局 

  经办人:朱小清、颜建平 

  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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