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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衡阳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省教育厅2019年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文件的通知》(衡教通〔2019〕21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区2019年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协议签订工作公告如下:
一、协议签订时间:2019年7月22日上午10:00
二、协议签订地点:雁峰区政府办公楼东802室
三、雁峰区2019年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签订协议名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户籍 |
培养类型 |
培养 层次 |
培养学校 |
考生总成绩 |
体检结论 |
毕业学校 |
备注 |
1 |
欧尚珮 |
女 |
200501 |
雁峰区 |
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 |
本科 |
湖南第一师范学校 |
897 |
合格 |
衡阳市船山实验中学 |
|
2 |
龙晨曦 |
女 |
200502 |
雁峰区 |
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 |
专科 |
湖南幼儿师范高等学校 |
873 |
合格 |
衡阳市成章实验中学 |
|
3 |
叶林娜 |
女 |
200412 |
雁峰区 |
865 |
合格 |
衡阳市成章实验中学 |
||||
4 |
汪志豪 |
男 |
200405 |
雁峰区 |
850 |
合格 |
衡阳市成章实验中学 |
||||
5 |
张旭斌 |
男 |
200112 |
雁峰区 |
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 |
本科 |
湖南第一师范学校 |
/ |
/ |
衡阳市八中 |
四、协议签订要求
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如未满18周岁,须由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协议书》;若有特殊原因需委托其他亲属代签,代签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被代签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方可签订协议;凡非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订《协议书》的,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
雁峰区教育局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