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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雁峰区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中学: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19]20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并就我区2019年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专门工作班子

  区教育局成立雁峰区2019年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何湘军同志任组长,傅凯、全灵芝、李艳玲、刘召荣、罗为姣、余冬梅同志任副组长,胡晖晖、邹华、贺艳萍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胡晖晖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人事师训股,具体负责招生宣传发动、指导考生志愿填报、组织资格审核、体检、签订协议等工作;基础教育股负责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中考成绩审定等工作;驻局纪检组、局政策法规室负责全程监督。各初中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我区2019年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工作要求

  1.招收计划及报名。

  2019年我区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 6人,具体培养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与今年6月我区发布在党政门户网上《雁峰区2019年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报名公告》一致,报名工作也在公告时间内完成,所填志愿将为最终志愿,不再重新组织报名。

  2.我区2019年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确定原则 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所包含的科目口径应与县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所包含的科目一致。

  (1)省项目计划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

  中考总成绩不低于城区省示范性高中计划内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平均值。

  (2)市州项目计划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

  中考总成绩不低于城区市示范性高中计划内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平均值。

  3.县市区审核

  区教育局组成专门班子依据学校和考生报名材料,对所有报名考生的考生信息和报考资格进行审核,重点审查户籍、学籍、年龄、志愿等信息,并按要求汇总所有报名并通过报考资格审核考生名单到市教育局审核。

  4.体检

  区教育局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统一组织考生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因考生主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确定体检考生名单的办法等额确定递补体检考生。

  5.签订协议

  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所有体检合格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与区人民政府签订《湖南省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签订《协议书》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层次分培养学校分招生计划种类进行。

  考生自愿放弃公费师范生录取资格的需到教育局填写考生自愿放弃公费师范生录取资格承诺书。

  附件:《关于做好2019年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衡教通[2019]212号)

  《关于做好2019年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19〕20号)

  雁峰区教育局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衡教通〔2019〕212号)关于转发省教育厅2019年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文件的通知.doc

湘教发〔2019〕20号 关于做好2019年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2)(正式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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