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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更名公示

  根据雅馨诊所的申请,我局依法受理了其变更申请,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原医疗机构“雅馨诊所”拟更名为“雅馨口腔门诊部”;其他事项不变。

  从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无异议,我局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进行核发。 监督电话:0734-8213477。

  雁峰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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