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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峰区"六稳""六保"政策兑现"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
部 门 | 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
事项名称 | 我要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 |
申请条件 | 受疫情影响连续3个月累计亏损的企业,可申请缓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缓缴期限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
申报材料 | 提交《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申报审批表》、累计亏损月份财务报表以及与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签订的缓缴协议 |
申报流程 | 提供上述材料,经本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市州汇总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省人力资源厅按季汇总缓缴情况报财政厅备案。 |
申报方式 | 现场办理 |
办理时限 | |
兑现成果形式 | 缓缴 |
咨询方式 | 8205728 |
监督方式 | 81771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