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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通知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做好我区疫情防控工作,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全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农贸市场、商场、医疗机构、超市、宾馆、KTV、足浴场所、影院、网吧、景区、图书馆、金融网点、电信移动营业厅等公共服务场所,以及公交站场、码头、出租车(网约车)、公交车等要严格实行测温、查码和规范佩戴口罩等措施。

2.养老机构、福利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公安监管机构(监狱)等实行封闭管理,严格做好通风、清洁、消毒等卫生措施,严防疫情输入。 

3.线上线下药店“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 四大类疫情监测药品实行实名登记销售。 充分发挥诊所、药店的“前哨”作用, 做好异常就诊及购药者信息上报工作。 

4. 各类学校、培训服务机构、冷链、物流等行业,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依照相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 

5.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 暂停举办大型公众聚集性活动。 如必须举办,要严格执行报备制度、控制人员规模、减少聚集时间。

6.全区所有公共场所,均应申报场所码,对所有进入人员实行扫码入场。

7.党政机关、企事业单 位要严格 落实值班值守制度,重点单位、重点岗位要实行24小时值守 加强公职人员离衡管理和重大事项报告。 全区公职人员非必要不离衡 , 确需离衡的要严格执行个人事项报告及审批程序,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批同意,谁审批谁负责。离衡人员返衡后要主动向单位或所在社区(村)报备,落实相关防疫和管控措施,开展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 

8.广大居民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自觉做好个人防护 ;应积极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两剂次),符合加强免疫条件(已全程接种疫苗满6个月的人员)的立即进行加强免疫,做到“应接尽接、应接必接”。 

9.近14天内有外省旅居史、有高中风险区所在的市(州、盟)、封控管控区旅居史的入(返)衡人员,与感染者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健康码为红黄码的人员,行程卡带“*”号的人员,请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按要求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各项防疫工作;请广大市民朋友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主动配合做好情况上报、隔离观察、追踪排查等工作;对故意瞒报、谎报个人行程和健康状况、拒不配合相关疫情防控工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中共雁峰区委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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