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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雁峰区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衡阳市雁峰2024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雁峰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重大战略任务和中心工作,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各项任务,以高水平法治建设护航雁峰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综合全年,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擎举党建引领旗帜,法治政府建设行稳致远

把党的绝对领导深度融入法治政府建设的每一处环节,确保法治雁峰建设稳步推进。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坚决做到依法行政列入政府年度报告。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法治建设重大议题,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次会议,通过口头述法+书面述法形式开展专题述法,区委书记现场点评一把手述法情况,全区共40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参与,实现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全覆盖。二是坚持示范引领,提升关键少数法治素养健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和宪法法律法规的常态化机制,编印《雁峰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选编》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开展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共6次,组织旁听庭审学法10场,不断提升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全面依法治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全区领导干部及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法考试参学、参考、通过率100%。三是坚持改革创新,深化法治督察提质增效。健全法治建设督导检查机制,实现法治督察与区委巡察“双察融合”,同步建立定期联席会议、监督成果共享、巡察督察互嵌、问题线索移送等衔接贯通机制4项。围绕“一规划两纲要”落实情况开展年度综合法治督察,调阅台账资料和案卷100余份,实地督察5家单位并形成问题清单,明确整改举措、完成时限,跟踪抓好整改,充分发挥法治督察传导压力、推动落实的刚性约束作用。

(二)勇立改革创新潮头,良好法治环境护航发展

全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一是加快数字赋能,全面优化政务服务。稳步推动“湘易办”升级过渡,初步测算建设5+2高频事项和特色应用场景,完成政务信息化基础能力摸底调查。积极利用大数据技术提升服务办事效率,全年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和“‘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累计办件10万余件,好评率100%。深入推进政务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生效,办理业务2.9万余件。“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被省数据局在湖南日报作为典型推介。二是筑牢法治保障,规范执法司法行为。全面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针对性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滥用执法司法权力干涉企业正常经营的行为。加强对区级经济、产业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从源头上保障政府决策可操作、政府承诺可兑现。组织全区31个职能部门全面清理与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不符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公正参与竞争的权利。三是强化惠企安商,持续优化法律供给。组织开展暖企护企活动,举办“法治护企”专题讲座10余场,近400名企业代表参加。探索运用“诉前鉴定+诉前调解”工作机制,成功破解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审理周期长、成本高难题,先进做法被省级媒体报道。创新设立全省首个集法律宣传、政策咨询、司法服务、纠纷化解等于一体的“商圈法治驿站”,该经验被民主与法治网推荐,被湖南省政府办公厅专刊推荐。

(三)筑牢科学决策根基,依法行政进程步步为营

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中,始终将强化依法决策意识、严格把控合法性审查关卡作为关键任务,致力于全方位提升行政决策的公信力与执行力。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2024年共计4项决策列入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均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材料完备、决策程序合法。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施后评估工作,组织评估活4次、收到意见建议12条、提出意见建议及具体措施8条、形成评估报告2份。二是推动规范性文件审查与管理。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全年共制定规范性文件3件,清理并废止不符合要求的行政决策类文件6件。推动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建立健全起草单位初审+司法局复审+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审议多重审查机制,全年审核各类文件、行政合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议题等70余件,从源头上为行政决策的合法性保驾护航。三是发挥法律顾问“智库外脑”作用。组建一支19名专业律师组成的法律顾问专家库,为政策制定、决策部署、应急处置等提供法律意见和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研提法制审核意见29条,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培训等各类服务80件次。全区48村(社区)与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签订服务协议,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成效显著,获得中央相关媒体的关注与推介,成为法治建设的典型经验。

(四)健全执法监督机制,行政执法规范日益增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致力于打造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一是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部门联合执法,2024年全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任务160项,完成率、公示率均达100%。开展行政复议“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专项行动,责令3家执法单位对4项不当执法行为进行整改。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排查整改问题11条,随机抽查5家行政主体的29份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针对问题突出的单位,以点对点方式发送督办函督促整改。二是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建设。把好执法人员“入门关”,定期组织换证、年审、注销及清理核查工作,确保行政执法人员主体达标,2024年组织422名行政工作人员参加资格考试,为119名人员重新核发执法资格证。采取线上、线下和集中统一培训方式,开展行政执法队伍专题培训10次,抽取全区6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切实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法治意识,促进执法质量提升。三是深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推动监管观念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大力推行柔性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健全“两轻一免”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全面落实首违不罚和轻微违法免罚制度,积极推进落实全面落实“企业宁静日”“联合检查日”制度,全年运用包容审慎执法理念办理案件39件,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五)织就多维监督网络,政府履职尽显规范阳光

健全完善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机制,确保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一是多管齐下,构建严密监督网络。把党内监督摆在突出位置,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党委汇报的制度,全力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督检查,对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庸懒散拖乱”现象进行深度整治。定期汇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行政机关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及时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确保件件有回音。二是化解争议,提升行政应诉水平。切实发挥好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全年审结行政复议57件,发出行政复议建议书2份。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开展区政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旁听、讲评“三合一”活动,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继续保持100%。按时通报行政应诉工作情况,及时分析研判行政诉讼案件,全年共计审结12件行政诉讼案件,实现了零败诉的良好成绩。三是高效便民,深化政务公开。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雁峰政务”抖音号等平台,及时发布雁峰动态、政策解读、办事指南等各类信息,加大对重大政策、规范性文件以及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力度。2024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总访问量达3206万次,独立用户访问总量达243万次,全年共公开政府信息6600余条。法定公开事项全部主动公开到位,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深化法治为民实践,基层社会治理富有成效

一是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矛盾纠纷有效化解。贯通诉调对接”“访调对接”“警民联调等环节,创新推行“三官两员”解纷工作法,由警官、检察官、法官、人民调解员、法学会会员组建专门队伍,深入社区开展普法宣传和矛盾纠纷调解,先后调处矛盾纠纷300余起。创新设立“商圈法治驿站”,为辖区内市府路商圈提供“一门式”法治服务,调处各类纠纷矛盾40余件,实现了“小事不出商圈,大事不出社区,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的目标,经验做法被国家、省、市级主流媒体宣传推介。二是切实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全民普法有声有色。建成以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龙头,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相融合,以各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支撑的“立体式”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先锋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被评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在全市率先实施“点援”制,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获评全省先进,跃居全市第一。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化拓展“法律七进”,全区法治宣传普及率达95%以上,区司法局被司法部评为“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三是坚决守牢平安稳定底线,社会治理有力有为。旅发大会、马拉松、“两会”等重要节点牢牢守住“六个不发生”工作底线。围绕“舌尖安全”“身心健康”“三考行动”,对760户市场主体进行监督管理,营造了规范有序、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信访工作法治化依法分类办理中,法定程序处理质效优于全市平均值,位于全市第一方阵。持续巩固“五色花”“首峰夜话”“法治驿站”等本土经验品牌四同四好平安建设经验在新湖南等媒体推介。

二、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党建引领,夯实法治政府领导责任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领域全过程,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长效机制,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成效。

(二)提升履职效能,增强行政决策公信执行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执行和后评估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大力整治涉企执法突出问题。

化解矛盾纠纷,提升依法治理能力水平。深化数据赋能政府治理和政务服务,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和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强化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抓好诉讼案源治理,从源头上防范违法行政行为,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深化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体系建设,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同联动。

 

 

                         雁峰区人民政府

                                  2025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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