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峰区发改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今年以来,雁峰区发改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依法行政,依法优化营商环境,以高水平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推进法治建设
一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会议和局党支部会议学习的重点内容。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并把年度目标进行量化分解,逐个落实。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每季度听取1次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有关重大问题。今年来组织召开部门法治建设专题会议2次、法治授课1次、组织单位学法4次,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深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推动依法行政。
二是持续加强法治理论学习。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持续强化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培训,通过个人自学、集体学习、线上学习等形式,常态化地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法律法规,全局职工学法考试合格率100%。组织开展了《湖南省信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专题学习培训,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完善法制机制,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修订完善局党组工作规则,规范议事流程。对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等事项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并根据需要征求区司法局等单位意见,确保行政事务合法合规。
二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按上级要求清理现行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坚决废除妨碍市场统一和公平竞争的规定,清理中未发现本局文件及政策措施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情况。
三是自觉接受监督。高度重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将其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抓手,今年以来共办理 6件(人大建议4件、政协提案2件),均已答复,满意率100%。
(三)依法依规审批核准,高标准提升行政效能
一是规范项目立项审批。依权限开展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和"限时办结制度"。积极探索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操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区有关部门对区级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建设、管理及监督职责,提高项目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年完成项目立项142个,总投资约25.95亿元,其中审批类项目35个,投资约4.33亿,备案类项目107个,投资约21.52亿元。核减概算投资0.1159亿元,审批效率与资金使用效益同步提升。
二是严格项目概算管理。出台《雁峰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做好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通知》等文件,对全区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审批、调整、监督检查等作出详细规定,促使全区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审批制度化、规范化、法定化。
三是强化招投标方式核准。严格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切实履行好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方式核准职责。在立项审批时均前置了招投标方式核准,即在可研批复上注明招投标注意事项,从源头上制止规避公开招投标行为。
(四)建立健全信用体系,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有序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加大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力度,按质按量归集共享信用信息。今年以来,"双公示"报送数据量为1258条,其中行政许可1111条、行政处罚147条,"双公示"合规率达99.68%。建立信用修复"一件事"工作机制,引导受行政处罚的企业通过信用中国协同工作平台进行信用修复,已指导帮助4家企业完成行政处罚信用修复。
二是深化普法宣传。建立日常宣传与重大节点宣传相结合的机制,在"6.14"信用日、"粮食安全宣传周""节能宣传周""11.1"防空警报鸣放日等活动中,开展法律法规进社区、进企业活动,提升全社会法治知晓度。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学法用法带头作用有待加强。部分领导干部对法治学习的重视程度不够,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现象,在实际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法治学习形式较为单一,多以集体学习、文件传达为主,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导致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强化不充分,行政执法中可能出现法律法规理解不透彻、运用不熟练的情况。
二是项目立项审批部门协同有待加强。项目审批前置条件多,需政府办、财政、国土、环保等多部门配合,部分业主单位反馈在履行项目审批时部门间衔接不够顺畅,导致有些项目审批时限过长。
三是项目概算管理存在一定风险。根据本轮省委巡视反馈,全区目前有40个项目(实际为39个)、涉及合同金额5.51亿元超期未结算,项目实施过程中若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改变设计方案等,则有超概算风险。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法治建设,发挥学法用法带头作用。提高领导干部对法治学习的重视程度,将法治学习纳入领导干部考核内容,督促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丰富法治学习形式,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案例分析、专题研讨、实地考察等活动,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法律法规培训,邀请法律专家进行授课,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是优化项目立项审批流程。依托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全面推动 "一网通办" 深度落地,实现部门数据共享,减少审批环节,持续深化 "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受理、并联式审批" 机制,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提升项目审批整体效率。
三是强化项目概算联合监管。加强发改、财政、审计和业主单位等部门的联动、配合,定期对项目投资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管,重点检查项目是否严格按照概算执行,是否存在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等行为。加强项目前期论证管理,提高概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要求项目单位充分考虑各种潜在风险,合理预留费用。对出现超概算苗头的项目及时进行预警和干预,督促项目单位整改,确保项目总投资控制在概算之内。
四是细化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管。进一步厘清政府采购工程各部门监管职责,压实工业、住建、交通、水利、生态环境、农田、自然资源等七个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形成项目投投标工作合力。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培训,提高其对招投标工作的理解和把握能力。加强对小型项目的监管力度,对未达到招标限额的项目进行重点核查,防止误用采购方式。加强对项目单位的指导和培训,提高项目单位的合规意识和操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