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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区划分与标绘系统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区划分与标绘系统

常见问题解答


目录


一、 系统操作常见问题 1

(一) 系统登录相关 1

(二) 系统整体相关 2

(三) 普查区划分相关 3

(四) 普查机构管理相关 5

(五) 建筑物标绘相关 6

(六) 普查小区相关 9

(七) 标绘系统其它相关问题 10

二、 其他常见问题 11

 一、 系统操作常见问题

(一) 系统登录相关

1、 系统支持哪些浏览器?

回答:

1) 系统支持谷歌、火狐以及目前主流国产浏览器。

2) 如果使用360浏览器,确认切换到“极速模式”。

3) 如果使用IE浏览器,确实是最新版的IE11,建议使用兼容性更好的360浏览器或火狐浏览器。

2、 系统支持哪些操作系统?

回答:

1) 目前主流的Windows7,MacOS,Linux,国产中标麒麟等操作系统均可使用。

2) 理论上,系统不支持WindowsXP操作系统,因为XP系统不支持WebGL技术。但可以尝试360极速浏览器,有可能可以打开系统。

3、 如何快速区分“正式版”和“培训版”

回答:

系统版本分为“正式版”和“培训版”,登录界面分别为蓝色和绿色。

4、 系统用户角色有哪些

回答:

1) 区划代码:管理员(省市县乡村)

2) 区划代码A:普查区划分员(省市县乡)

3) 区划代码B:建筑物标绘员(省市县乡)

4) 机构代码C:普查机构管理员(省市县乡)

5) 区划代码D:浏览专用(省市县乡)

6) 区划代码P:移动端APP(乡村)

7) 11位手机号:移动端APP业务员(村)

8) 区划代码:微信小程序(县乡村)

5、 多人可以同时登录同一账户吗?

回答:

1) 可以同时登录。

2) 尽量做好分工,不要对同一个图形同时进行操作。系统以最后一个人操作的为准。

3) 如果有一个人修改了密码,其他人会被踢下线。

(二) 系统整体相关

6、 系统首页的统计数据是实时更新的吗?

回答:

1) 省市县级账户,统计数据是截至当凌晨的其中飞地和县界纠错是实时的

2) 乡级和村级账户,统计数据是实时更新的。

7、 系统首页最上面的开网和关网什么作用?

回答:

1) 开网,是指打开了用户权限,用户可以正常操作。

2) 关网,是指关闭了修改权限,用户只能浏览不能编辑。

3) 上级可以使用该功能开启或者关闭下级用户账户,达到统一工作进展的目的。

8、 系统首页的统计表格数据如何下载

回答:

点击表格右上角的“导出统计表”按钮即可。

9、 矢量图和矢量切片区别是什么

回答:

1) 从表面上看,矢量图有建筑物,矢量切片没有建筑物轮廓。

2) 矢量图去掉建筑物的原因是,为了和后续标绘的建筑物叠合,避免冲突。

10、 遥感影像的显示级别是多少?

回答:

国家规定,公开互联网地图只能到1:2000的比例尺,在地图上为18级。更清晰的遥感影像不在公开互联网地图中提供。所以放大后就看不见地图了。

(三) 普查区划分相关

11、 系统区划树中的区划名称是否能修改?

回答:

区划代码和区划名称不能改动。

12、 系统中区县边界与实际情况符合如何处理

回答:

1) 向市级汇报情况。

2) 由市级在系统中提交区县边界调整申请。

3) 国务院人普办数据处理组统一处理。

4) 如果是跨省边界有问题,由相关省份提前沟通好,一起向国务院人普办发跨省县界调整邮件申请。

13、 区县边界还有问题,乡级和村级能否开展工作

回答:

1) 建议在确定县界以后再开始普查区划分

2) 可以先进行建筑物标绘工作。

3) 如果先调整普查区,后调整区县边界,会造成区划边界错乱。

14、 县界调整后,与现有普查区边界不一致怎么办?

回答:

直接在县节点上点击“普查区审核”。即可将普查区与县界不一致的地方自动修正,如下情况:

1) 超出的被裁剪

2) 漏空的将补全

3) 重叠的将自动拆分

15、 外埠飞地误飞出,如何将飞地退回来?

回答:

1) 如果对方还没接收,让对方直接点击退回即可。

2) 如果对方已接收,由对方将地块作为外埠飞地再飞回来。

16、 使用区县账户可以看到这个村界,但登录乡镇账户却看不到村界是什么原因,如何解决?

回答:

1) 一般来说,是因为乡镇代码变更造成的。但是图形的代码是四经普的,还没有变更。

2) 登录区县账户,选择该村界,匹配到正确的村代码上即可。

17、 自动匹配区划和图形功能,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回答:

1) 在区划代码和图形从四经普以来没有变化的情况下,使用“自动匹配”功能可以快速完成区划确认。

2) “自动匹配”需要满足:区划与图形的代码一致、名称一致。

18、 整个街道都自动匹配不了是什么样原因呢?是否需要手动匹配?

回答:

1) 一般都是系统内给定的区划代码和四经普图形代码不一致造成的。该区域一般是进行了区划代码调整,例如乡改镇,镇改街道等。

2) 使用区县级账户,对有变化的手动匹配一下就行。

19、 移动端上报的边界纠错线在电脑能删除吗?不想看到如何处理?

回答: 

目前电脑端不能删除移动端边界纠错线。只要在普查区页面不点击移动端纠错按钮就不会出现pad上传的边界纠错线。不想看到边界纠错线时,关闭纠错列表的面板即可。

20、 在划分普查小区时才发现村界还有问题,还能调整吗?

回答:

可以调整。需要先取消建筑物上报,再取消普查区上报,再取消普查区匹配,就可以调整边界了。

(四) 普查机构管理相关

21、 国家帮忙增加了市级/县级普查机构,如何进行下一步操作?

回答:

1) 如果增加的是市级普查机构,由省级管理员登录,在普查机构管理页面,将适当的区县调整到该市级普查机构下。该区县下的所有乡级和村级区划会自动调整过去。

2) 如果增加的是区县级普查机构,由市级管理员登录,在普查机构管理页面,将适当的乡镇街道整到该区县级普查机构下。该乡镇街道下的所有村级区划会自动调整过去。

22、 能否增加乡级普查机构,并且将几个村放在一起?

回答:

可以。区县级管理员有权限增加乡级普查机构。

23、 使用管理员在普查机构页面修改了普查机构结构,为何其他页面的区划树没有变?

回答:

1) 管理员登录后,普查机构页面只提供普查机构代码的管理,不会影响普查区、建筑物及普查小区的区划代码情况。

2) 使用加C的账户登录后,可以在建筑物及普查小区页面看到调整后的普查机构代码,可进行建筑物标绘及普查小区划分操作。

24、 调整了普查机构代码,为何没看见对应的普查机构图形边界?

回答:

普查机构下包含的是统计用区划的村居委会。需要在“普查区”页面将村居委匹配正确的图形,普查机构就会自动看到边界了。

(五) 建筑物标绘相关

25、 空壳村如何处理,空壳村是否需要标绘建筑物

回答:

系统中的空壳村是指有统计用区划代码没有具体地图区域的普查区,使用“设置空壳村”按钮将对应的普查区设置为空壳村即可,不再标绘建筑物

26、 遥感影像不清楚,影像太滞后,不方便开展建筑物标绘工作怎么办?

回答:

可以联系当地测绘部门,是否有已发布的并且符合七人普地图标准的影像地图服务,然后提交给国家人普办接入系统。

27、 自行获取到一些建筑物轮廓数据,能否导入系统?

回答:

有空间数据处理能力的地方人普办,可以自行根据七人普空间数据标准进行处理,导入系统中。

28、 建筑物自动编号以什么规则?

回答:

1) 自西向东,自上而下。

2) 100x100米的方格,自动编号。

3) 只对未编号的建筑物进行编号

29、 建筑物编号范围是多少?

回答:

普查区划分阶段建筑物编号范围在:0001-89999000-9999预留给了后期入户的普查采集小程序。

30、 建筑物的户数如何查看

答:

在电脑端建筑物标绘界面,需要在建筑物信息填写窗口中查看;在电脑端普查小区划分界面,户数显示在建筑物编号后面的括号中。

31、 如果已经绘制建筑物了,又回去改边界,已绘制的建筑物会不会丢?

回答:

1) 在修改后的边界内的建筑物,仍然会在该村内。

2) 在修改后的边界外的建筑物,会自动划归到隔壁村居委内。

32、 智能提取的范围多大?

回答:

最小:18级地图时,一张瓦片的大小;

最大:18级地图时,一个屏幕的大小(约为6x6个瓦片)。

33、 普查区内已经绘制的建筑物是否支持批量删除?

答:

考虑到误操作原因,目前系统不支持批量删除。

34、 建筑物无法上报是什么原因

回答:

需要检查一下对应普查区是否上报,如果未上报,需要先上报普查区。

上报顺序为:先上报普查区,然后上报建筑物,最后上报普查小区。

35、 如果已经完成建筑物标绘,再次修改普查区边界,系统是否会报错?

回答:

此时可能出现边界压盖建筑物的现象,进行普查区边界审核时,系统提示“边界压盖建筑物”。一般情况下尽量按照顺序进行普查区划分和建筑物标绘。

36、 建筑物审核哪些要素?

回答:

建筑物审核内容主要包括:名称重复地址重复编号重复异常值信息填写不完整。同时对以下空间信息进行审核:

1) 建筑物重叠

2) 建筑物超出范围

3) 建筑物压盖普查区边界

(六) 普查小区相关

37、 何时会自动生成第一普查小区?

回答:

当普查区审核通过后,会自动生成第一普查小区节点,并且将村界作为第一普查小区,在第一普查小区图形的基础上使用拆分工具划分其他的小区图形。

38、 为什么已上报普查区取消上报再次修改边界之后,会出现普查区边界和普查小区边界不一致的情况?

回答:

普查区第一次上报之后,系统会自动生成普查小区边界的图层,普查小区的边界与普查区的边界一致。由于普查区进行了二次调整,此时自然会出现普查小区与普查区边界不一致的情况。只需对普查小区进行审核,系统会自动调整普查小区的边界,使其与普查区边界保持一致

39、 一般情况,建筑物审核上报后才划分普查小区。但是,如果划分普查小区之后需要补充建筑物,如何处理?

回答:

建筑物不上报也可以划分普查小区,但是普查小区上报的前提是必须先上报建筑物。所以先取消普查小区的上报状态,再取消建筑物的上报状态,然后再补充建筑物

40、 有超大规模建筑物需要拆分为多个普查小区,怎么操作?

回答:

超大建筑物拆分为多个普查小区时,要先将该建筑物划分到某个普查小区,再选中该建筑物进行拆分。拆分时,要在原普查小区保留一部分住房,备注清楚每个普查小区包含的楼层、门栋、空地等信息。注意不要遗漏地下室等可能有人居住的区域。

(七) 标绘系统其它相关问题

41、 制图打印功能什么时候开放?

回答:

由于制图打印制作和成果下载会占用较多服务器资源和带宽资源,为保障系统稳定运行,稍晚开放。

大概会在8月份适时开放。目前可以在每个地图页面中使用“截屏”按钮输出图片。

42、 标绘工作完成后,需要导出离线地图包吗?

回答:

不需要。七人普标绘成果数据,会与后续的普查平台以及普查小程序自动对接。无需导出地图包。

43、 什么情况下,算是完成了标绘工作?

回答:

1) 对于县乡村级单位,调整完普查区并上报,标绘完建筑物并上报,划分完普查小区并上报,所有的区划目录树节点均为黑色,即为完成了普查区划分工作。

2) 对于省市单位,所有下级上报后,也逐级上报普查区、建筑物、普查小区。所有的区划目录树节点均为黑色,即为完成了普查区划分工作。

二、 其他常见问题

44、 是否允许将一个村的某一部分设置为普查机构

回答:

普查机构的最小单元是村,目前不允许将一个村的某一部分设置为普查机构。设置县级或乡级普查机构,不允许包含村的某一部分只能是整个村。

45、 有人居住的住房单元数,填写实际户数还是有人居住的户数? 

回答:

有人居住的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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