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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峰区未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典型案例

自《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正式实施以来,雁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一系列工作,扎实有效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落地,不断提高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效能。为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91日至15日,雁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B、C级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全覆盖式监督检查。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衡阳市鱼当家餐饮文化管理有限公司白沙洲分店及衡阳市铁路运输职业学校一食堂未按要求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违反了《规定》第二条及第十条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两家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给予警告并责令其限期改正。同时,执法人员现场向两家主体负责人宣讲《规定》,要求其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不断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行为。

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是控制食品生产经营安全风险的首要环节,也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关键。下一步,雁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压紧压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不断细化“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相关工作举措,织密织牢食品安全防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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