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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加快我区文明创建进程,探索我区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按照《雁峰区文明劝导志愿者服务工作方案》要求,我局为文明劝导员志愿者服务工作实施单位,为了实行部门联动、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全民参与、上下对接、责任分明的“大城管”工作模式,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创造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围绕“提升市民文明素质,营造和谐文明城市环境”为工作主题,组织开展常态化文明劝导志愿服务工作,积极引导市民自觉克服各种不文明行为,积极探索“重心下移、群众参与、疏堵结合、劝罚并举”的城市管理新格局。
二、工作任务
通过组织文明劝导志愿者队伍,上路对各路段门店“门前三包”;占道经营,出店经营,市民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乱倒垃圾,粪便和污水;车窗抛物,随地大小便,吐痰;损坏花草树木;乱发广告宣传单;行人闯红灯和不走斑马线;车辆占用盲道及乱停乱放;摩托车、电动车违规载客;小区内乱搭乱建行为进行劝导和制止,引导和提升市民文明素质。
三、组织实施
根据《雁峰区文明劝导志愿者服务工作方案》要求,由创建办为总牵头,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协调指导、督查考核各单位文明劝导志愿者开展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为单位,各组织30名以上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综合素质高的文明劝导志愿者。
四、志愿者条件
(1)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2)具有一定的学历,男60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
(3)举止端正,身体健康。
(4)报名方式: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各街道、镇、便民服务中心各单位报名。
五、强化文明劝导志愿服务队伍建设
为进一步提高劝导员工作积极性,主动规范文明劝导员的言行,需强化文明劝导志愿服务队伍建设。
1、牢记一个身份
文明劝导志愿者就是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和制止,制止陋习,以理服人,传播文明。文明劝导志愿者首先要是文明人,其次是管理员、宣传员、劝导员,要与城市管理融合在一起,让身份亮起来,让市民认可和尊重。
2、发挥三大作用
发挥好协管作用:需要耐心、细心,而不是蛮横吆喝。
发挥好宣传作用:宣传文明创建的重要性,宣传城市管理的基本要求和基本法规,宣传城市是大家的家。
发挥好服务作用:做好市民的服务员,看到老人要关护,看到车祸要报告,看到吵架要劝阻。
3、处理好四个关系
处理好公私的关系:工作时要认真,把私事尽量放下,不可在工作期间做与文明劝导无关的事情。
处理好与城管队员的关系:要服从街道城管中队的管理,有意见要当面沟通。
处理好与环卫工人的关系:要尊重环卫工人,更要尊重他们的劳动成果,看到零星垃圾要主动捡拾。
处理好与服务对象的关系:服务对象泛指广大市民,不仅仅是管理对象。
4、注意六个问题
着装要规范,用语要文明,纪律要遵守,配合要到位,沟通要适当,安排要执行。
六、工作要求
文明劝导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开展劝导服务工作,做到上岗时配备岗位牌、马甲背心、红袖章及口哨等,服务时严格注意个人言行举止,不可在开展工作期间抽烟、嚼槟榔。文明劝导坚持以教育为主,对严重的不文明行为和态度恶劣人员,要及时与城管、公安、交警等执法单位取得联系,及时制止不文明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