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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4年2月26日
2023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依法行政机制建设,认真履行依法行政工作职能,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制度建设方面。
依法依规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责任,严格实施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统一查询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集中清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立卷归档,及时清理我局制定发布的不适应工作实际的规范性文件,实现规范性文件的全流程管理。
(二)行政决策方面
依法依规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规范指导、督促检查,确保局属各单位切实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做到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开展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并经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三)行政执法方面
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出台了《雁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细则》、《雁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施细则》和《雁峰区城市管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细则》。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切实加强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及时将执法案件在"湖南省互联网+监管"平台、雁峰区党政府门户网公示,在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湖南一件事一次办"平台公布我局的权力清单。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同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促进依法行政。对特别重大的行政处罚案件,除经局法制股审查外,还需提交局案件审理委员会进行集体讲究决定。
2、配合市局做好《衡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意见征求,在执法中规范适用本系统统一的行政裁量标准。
3、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确保依法行政。通过现场督导检查、不定期抽查等形式加强对一线执法工作的监督管理,杜绝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完善执法立案、调查取证、告知、听证、送达、执行、罚没收入管理、执法案卷管理等制度,进一步统一执法文书,完善执法程序,实现执法规范化。
4、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知识培训。为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理念,我局积极组织开展城管综合执法业务培训,加强法律应用和业务实操等实务技能培养,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整体理论素质业务能力、创新精神和服务意识。
5、不定期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为加强行政执法案件管理,监督和指导执法队伍按照立案、调查、处罚、执行、结案等环节全过程办理案件,我局不定期组织开展全局城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及时指出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以案促改,不断提升案卷管理水平。
6、营造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开展雁峰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提高管理城市道路保洁标准,对城市广场坚持精致精细化管理。
7、强化城市管理领域污染防治,助力提升生态环保指数。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加强重要节点绿化提升,建设城市生态靓丽景观。狠抓城区施工工地扬尘治理,督促工地严格落实扬尘防治标准。加大渣土运输规范管理,严查运输渣土车密闭不严重、带泥上路、沿途撒漏,擅自运输建筑垃圾等违规行为。加强执法人员餐饮对油烟排放巡查,督促餐饮单位对油烟净化设备及时维护。
(四)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
1、在行政审批方面。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清单并及时公布,除有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依据设定的行政许可外,禁止依据规范性文件设定行政许可。严禁以备案、登记、注册、年检、认证等形式变相设定行政许可,我局全面清理了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实行阳光审批,限时办结制度,提高行政审批效能。继续完善和实施"一件事一次办",切实做到便捷高效,给广大办事群众、企业带了极大便利。
2、简化工作流程,嵌入信用核查,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质量与效率,配合做好社会投资类项目。在辖区内城市古树名木进行现状普查,形成评估结果和普查意见清单。针对工程建设项目、水电气暖信联动服务等涉及挖掘城市道路、占用城市绿地等政务服务事项,进一步提升现场勘验效率。同时为加快项目行政审批进度,在办理流程中对项目主体负责人进行信用核查,符合优质审查资质的将加快流程审批,提高行政职能效率。
3、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明确"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工作目标和要求、城管执法部门应承担的职责与任务,确保"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顺利开展。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建立"两库"动态调整机制。
(五)依法接受监督方面
1、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向社会公开联系方式,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等,以多种方式畅通社会公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的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依法及时查处违法行政行为。
2、积极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依法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配合有关机关依法开展相关复议、诉讼案件的审理,自觉执行生效裁判文书,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及时提供证据材料,安排工作人员做好应诉答辩,同时指导和督促有关单位收集和准备案件证据材料做好各项准备。近几年以来我局被提起行政复议案件0件、行政诉讼案件1宗。
(六)依法行政保障方面
1、法制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工作相适应。根据三定方案我局内设法制股,承担本单位依法行政、行政执法法律事务职责。成立局行政案件审理委员会,出台了《雁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案件审理程序规定》,实现重大案件按程序集体讨论决定。
2、完善法律顾问聘请制度。目前,我局在政府聘请法律顾问专家库中聘请了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法制审查、案件办理、重大行政决策等领域提供法律建议,大大加强了我局法制队伍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扎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积极部署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中心组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头雁效应,带头学法,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不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并纳入考核体系,确保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述法报告中体现推进法治建设的内容。同时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报告通过雁峰区党政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三、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
回顾过去,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有部分工作存在一定不足,尤其是与我区建设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区的新形势、新要求尚有差距。主要体现在:
(一)城市管理工作理念有待转变。城市管理还未摆脱传统模式的束缚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还未真正扭转。少数干部职工对城市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缺乏经营城市的理念,短视城市管理的作用和价值。实际工作中,没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去研究和推动城市管理工作,管理方式上往往以搞突击式、运动式为主,没有真正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一些城市管理顽疾问题经常反复,浪费了不少的财力、物力和人力。群众对城市管理认知度、支持度和参与度不高。近年来随着城市快速发展,许多县城农民成为市民,同时外来流动人口大量涌入,使城区人口结构日益复杂,人口数量剧增而质量又相对不高,给城市管理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一方面缺乏应有的城市意识、市民意识和文明意识,以自我为中心、我行我素,出现一个人管、一个人扫,几十个人乱扔乱丢的现象;另一方面对城市管理工作不理解,不支持,特别是在流动摊贩、夜宵摊的管理上,群众往往看不到执法人员前期所做大量的宣传教育说服劝阻工作,看到的往往是教育警告无效后,被迫采取强制措施。不明真相的群众总是习惯性的站在弱者一方,这样就造成执法人员往往处于不管,老百姓要骂,管了也被骂的尴尬境地。
(二)城管综合执法体制、机制不顺,长效管理机制尚未真正形成。执法范围不清,职责过多基层执法队不堪重负。城市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极强的工作,涉及资规、住建、环保、市场监督、公安等多个部门。长期以来,由于权责不清、各自为政、执法交叉,极易出现重复管理和管理真空,行政执法过程中与其他部门协调不到位、信息共享不及时,造成推诿扯皮,致使部分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久拖不治,或久治不愈。城市管理的顽症和难点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和解决,城市规划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多种原因,城区流动设摊占绿毁绿、餐饮油烟扰民、违章停车等热点难点问题依然突出,常陷入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怪圈,缺乏长效化管理办法。
(三)住建领域新类型案件、数量不断增多,囿于相应专业水平限制,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专业素养还有待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案件水平仍待加强,规范性问题时有发生,执法人员整体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待提高。我局城管执法大队行政执法人员配备严重不足,缺编严重,在岗人员平均年龄偏大,执法力量远远不足,不能满足城市精细化治理的需要。全局仅有一人具有法律从业资格证,科班法律专业毕业的人员极少,造成在平时执法过程和案件制作过程中或多或少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基础设施、设备的投入严重不足,造成工作出现短板,缩手缩脚;人员经费保障不足,部分未进入财政统发的干部职工的车补和工会福利都不能保障,影响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
(四)规章制度体系不够健全,行政执法手段受到限制、执法手段匮乏,执法环境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局将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进一步落实法治建设工作目标与任务,依法全面履行工作职能,健全完善综合执法长效机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深入推进"非现场执法"模式,积极拓宽执法案件涉及领域,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强联合执法,完善执法效果,重视执法前延后伸,确保执法前有计划,执法中有力度,执法后有满意。完善案件的承接、移交相关制度和流程。
(二)规范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办案人员法治培训,重点加强法律专业知识和证据收集、文书制作、行为规范等办案实务方面的培训,积极开展业务交流,注重在工作实践中积累执法经验,探索执法技巧,努力打造作风硬、能力强、结构优、善办案的行政执法队伍。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常态化开展好监督检查工作,聚焦综合执法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暨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纠正违规行为。对城管执法(辅助)人员依法履职、文明执法、遵章守纪等情况开展督察,同时加强提升城管督察队伍信息化水平。
(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营造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主动性、精准性和便捷性,对12345热线、市长信箱等公众参与平台市民来信、投诉、建议等事项,及时有效解决问题,形成工作闭环。高度重视网络舆情工作,开展舆情风险分析研判,做好正面应对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