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峰区财政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报告
(2026年2月)
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法治思想,团结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将法治要求深度融入财政改革发展的全过程、各方面,着力提升依法理财、依法行政能力。现将一年来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化理论武装,筑牢法治思想根基。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坚持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主持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2次,带头研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思想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举办全局性法治专题讲座。二是加强法治宣导。落实"三项"制度公开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要求公开执法主体、依据、程序和结果等信息;同时,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预决算信息公开率达100%。
(二)强化组织领导,统筹部署法治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年初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与财政业务同部署、同考核。牵头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推动法治建设规范有序开展。二是严格规范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聘请律师事务所为我局重大事项、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复议诉讼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其法律参谋、顾问作用。
(三)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涉企执法行为。 一是强化财政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在政府采购、财政检查等领域重点整治执法不规范问题,2025年共开展了6次涉企行政执法自查;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二是严格规范决策程序。落实部门法律顾问,加强对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聘请律师事务所为我局重大事项、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复议诉讼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其法律参谋、顾问作用,保障我局各项业务工作合法合规开展,有效降低行政管理风险。
存在不足
虽然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更高标准和要求,我局法治建设仍存在以下短板与不足:一是理论学习与实践转化的融合度有待加强。 对法治思想的学习有时停留在原则性理解层面,运用其立场观点方法创造性解决财政改革发展深层次矛盾、复杂问题的能力尚有差距。二是法治建设责任压力传导存在衰减。 "上热下温"现象依然存在,个别股室和干部对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全局性认识不足,将法治工作视为额外负担或单项职能,"重业务、轻法治"的惯性思维尚未根本扭转。三是法治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相对滞后。 我局目前仅2名干部职工有执法证,缺乏既精通财政业务又熟谙法律的复合型人才,干部队伍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培训的系统性、针对性有待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动工作、化解矛盾的本领需普遍提升。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一)在强化思想引领上持续用力。持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通过举办专题研讨、案例教学、专家辅导等形式,围绕财政改革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复杂问题及重大决策开展研讨,引导干部职工掌握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
(二)在深化法治建设上精准发力。加大对各股室(单位)法治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的日常督导和专项检查力度,对落实不力、问题突出的及时约谈通报;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表彰依法办事先进典型,通报反面案例,引导全体干部牢固树立"业务工作、法治先行"的理念。
(三)在锻造法治队伍上夯实基础。实施"财政法治人才培育计划",鼓励和支持业务骨干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执法资格培训及相关专业深造,选派业务骨干进行法律实务锻炼。开设"财政法治讲堂",围绕新修订《会计法》《政府采购法》实施等开展系列专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