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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峰区发展和改革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区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局认真对照政府信息公开考评主要内容,进行了全面的自检自查,现将我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汇报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到全局各股(室)、直属单位,必须实行统一领导,建立多方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理运行的有效机制。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专岗负责,负责收集整理公开信息,达到了“全覆盖”和“无缝隙”,形成了横向广泛参与、纵向分级负责的信息网络。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审查和监督等六项制度,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做到了无涉密事件的发生。

 

    (二)丰富公开内容,保障更新速率。内容和速率是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安排专人负责政务网和人口网信息公开的维护管理和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一是实行办事公开。将领导分工、科室职责、办公室地点等信息进行公开,为群众办事业务提供方便。二是实行信息公开。对本局职能、职责和局机关科级领导干部职责,通过“政务公开栏”对外公布。

 

    (三)建立专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了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我局在政府网站设立了“十三五”规划专栏,以便搜集社会各方面的建议,使“十三五”规划工作更好地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编制、公布和更新了《雁峰区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公开指南》、《雁峰区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公开目录》等。

 

    (二)在职责范围内确定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文来源,并及时准确地发布。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5年,我局按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未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由办公室负责把关,对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实效性进行全面审核,全面、准确、及时公开,本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15年我局未出现现场咨询、电话查询、网络查询等情况。

 

    五、行政复议、行政投诉及申诉的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投诉及申诉等情况。

 

    六、2015年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还存在以下不足: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

 

    (二)加大公开力度及时效,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总原则,严格按照《暂行规定》要求,除了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我局将继续按照区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加大政府信息工作的宣传力度,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与否的范围,做到积极稳妥,注重时效,优质服务,切实服务社会,方便群众,推进政务的公开、公正、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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