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区政府组成部门 > 教育局 > 规划计划

1199项!首届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公布

近日,湖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首届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表示,根据《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湘教发〔2022〕5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关于开展首届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3〕61号)等文件要求,湖南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首届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经项目申报、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批准1199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其中重点项目200项,一般项目999项)。


《通知》明确,要规范经费使用。湖南省教育厅设立专项经费对立项项目提供资助,按重点项目每项6万元、一般项目每项2万元给予支持。项目资助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相关的资料购置、数据采集、会议差旅、设备购置、专家咨询、劳务支出、印刷等方面。各市州和项目责任单位要按照财务纪律和相关规定,严格项目资助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和使用效益。市州、县市区可结合自身实际,为项目开展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条件保障。


《通知》要求,要加强项目管理。各市州及项目责任单位应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加强对项目研究过程的管理,及时组织项目开题论证和中期检查。要督促项目主持人在研究周期内完成,做好结项验收。项目批准立项后,原则上不得变更项目主持人和研究计划。确需调整变更的,由项目主持人提出申请,经项目责任单位和市州审批同意后,报湖南省教育厅备案。


《通知》指出,要发挥项目作用。各地各校要以此次批准立项的项目为抓手,充分调动各方力量,营造浓厚教研氛围,推动教学改革创新,发挥项目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培养学生核心素养、落实新课程理念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