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开学暨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了确保2016年秋季开学工作顺利有序进行,根据衡教通[2016]19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秋季开学工作进行督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督查范围
区属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二、督查内容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秋季开学工作和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督查重点:开学条件保障情况、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情况、规范办学行为情况、教师队伍建设情况、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国际学生管理服务工作情况、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情况等。(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2、3、6)。
三、督查方式
此次督查采取:一、各校(园)自查、区教文体局重点抽查(8月26日至8月30日);二、区教文体局全面检查;三、市教育部门重点检查的方式进行。
区教文体局全面检查采取“查、看、听、访”等方式进行,即:听汇报、查阅相关资料、查看现场、随堂听课、随访学生及家长和教师等方式。
四、工作安排
1.时间:2016年9月12日至14日
2.资料汇总:各学校须向检查组递交书面自查报告(基本情况、做法经验、困难问题、意见建议等),电子稿于9月14日下班之前报区教文体局督导室(邮箱:dds8276069@126.com);检查组工作完成后,各组指定组员将该组检查的基本情况(指出优点和不足)形成书面材料,电子稿于9月19日下午5:00之前发区教文体局督导室(邮箱:dds8276069@126.com),有关表格同时上交相关股室(附件2交综治办,附件3交体卫艺股,附件6交创建办)。
五、工作要求
1. 检查人员要在上午8:30、下午3:30之前到达被查学校。
2. 根据分工,认真检查,掌握真实情况,切忌搞形式主义和走过场。
3.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不得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得给学校增加负担。
4.详细填写表格,简明扼要撰写小组总结。
5.各组安排1名联络员,负责与受检学校联络及撰写总结。
雁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2016 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