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区政府组成部门 > 民政局 > 规划计划
一、稳中求进,扎实做好民政基础工作。多渠道宣传社会救助政策,提高政策透明度,合理引导遇困群众自我救助意识。健全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切实把救助资金管好用好。推动三项改革事项的实施落地,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综合运用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给、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等政策,形成合力,共同发挥兜底保障作用。
二、补齐短板,努力提升民政服务水平。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助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强化基层民政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定期组织镇(街)和村(社区)民政工作人员开展法规政策培训,通过典型案例进行常态化警示教育,增强民政工作人员依法依纪办事意识和能力。主动作为,改变工作方式,由“人找政策”变为“政策找人”。深入细致开展基层大走访、大调研工作,精准查找问题,制定科学合理方案,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三、压实责任,稳步推进民政事业发展。抓好抓实民政“七类对象”服务管理工作,强化部门协调、城乡统筹和动态管理,注重“大数据比对”,推动民政服务对象认定规范化、救助帮扶精准化、服务管理人性化。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持续打击非法社会组织,防范化解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隐患,全力维护民政领域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坚决预防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养老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