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区政府组成部门 > 民政局 > 工作机构 > 机构信息
一、职能调整
(一)将区卫生健康局的组织拟定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等职责划入区民政局。
(二)将区民政局的拟定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拟定社会工作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等职责划入区委社会工作部。
二、机构调整
(一)内设机构(内设机构在原有限额内进行调整或更名)。区民政局撤销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股,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股更名为慈善事业促进股,新增老龄工作股。
调整后,区民政局内设机构为: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养老服务股、社会事务股(社会救助管理股)、区划地名股、儿童福利股、计划财务股、慈善事业促进股(社会组织管理股)、老龄工作股。
(二)所属事业单位调整。将区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区社区事务中心调整为区委社会工作部下属事业单位,承担社区事务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