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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雁峰区民政局各股室、二级机构人员分工》的通知


雁民发〔2022〕20号

 

关于印发《雁峰区民政局各股室、二级机构人员分工》的通知

 

各街道、镇民政办,局机关各股室,二级机构:

    因工作需要,经局党组会研究同意,对全局工作人员分工进行调整,现将《雁峰区民政局各股室、二级机构人员分工》印发给你们。

 

 

 

 

 

 

                            雁峰区民政局

                           2022年9月19日

 

雁峰区民政局各股室、二级机构人员分工

 

一、二级机构人员分工

1.城乡社会救助服务中心

主任:唐先平(兼政务中心首席代表);副主任:周宁;工作人员:肖智、周俊杰、万骊静

2.社区事务中心

主任:林静;工作人员:蒋平新

3.婚姻登记服务中心

主任:廖子晴;工作人员:贺灿

4.区社会福利院

院长:王丽华;副院长:刘银霞、李建

5.慈善会办公室

主任:周盛(兼局办公室负责人);副主任:易龙奎(兼局办公室副主任、信访、纪检);工作人员:曹薇(兼儿童福利股负责人)、邓桂兰(协助儿童福利工作)、谭玲、张跃强、邓兵(协助婚姻登记工作)、王琰玮(协助婚姻登记工作)、杨邵玲(协助城乡社会救助工作)、陈祥辉(兼社会组织管理股和区划地名股负责人、政务中心首席代表)、王芳友、谢志军。

二、内设股室人员分工

1.办公室(行政审批股)

负责人:周盛

2.社会事务股

负责人:熊英;工作人员:李玉龙

3.慈善事业促进与社会工作股(社会组织管理股)

负责人:周瑛;工作人员:谢志军

4.养老服务股

负责人:吴利军;副股长:王焕云(兼安全生产)、谢水英

5.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股

负责人:符明;工作人员:胡春花

6.计财股

负责人:邓芳菲;工作人员:周妍孜

7.区划地名股

负责人:陈祥辉

8.儿童福利股

负责人:曹薇;工作人员:邓桂兰、王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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