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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民发[2024] 8号
雁峰区2024年残疾人“两项补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2024年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根据湖南省民政厅、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湘民发〔2024〕8号)以及衡阳市民政局、衡阳市财政局、衡阳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衡阳市2024年残疾人“两项补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衡民发〔2024〕1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每人每月分别提高到不低于90元,时间从2024年1月起执行。补贴发放实现应补尽补,动态管理。
二、主要内容
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政策规定、对象认定、申办程序和补贴发放等要求仍按照《民政部 财政部 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民发〔2021〕70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54号)等文件执行。可以实行异地申请“跨省通办”,即:以任意地申请、户籍所在地审核审定及发放的形式办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残联成立由区民政局局长黄昕同志任组长,以区财政局、区残联分管副职为副组长,各相关业务股室负责同志为联合工作组成员,联合工作组办公室设区民政局社会事务股。联合工作组负责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的安排部署、组织实施、工作督查和统筹协调,向社会公布“两项补贴”发放监督电话(区民政局0734-8799091,区残联0734- 8799183),接受社会的咨询和举报。
(二)精准认定对象。要充分运用精准认定成果,区民政局每月要将残疾人“两项补贴”数据与死亡、低保特困、工伤保险、监狱服刑、残疾人证等数据进行比对,区残联应当每月将残疾人证异动情况报区民政局,切实做到“应享尽享、应补尽补”;严格落实精准动态管理,在“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同步完成相应程序,做到线上线下发放一致。
(三)落实资金保障。要将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切实加强资金保障。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多种媒介宣传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导全社会更加关心、关爱残疾人。要充分考虑残疾人获取信息的特殊要求和实际困难,采用灵活多样形式进行宣传解读,确保残疾人及其家属知晓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内容,了解基本申领程序和要求,协助残疾人便捷办理相关手续。
雁峰区民政局 雁峰区财政局 雁峰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0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