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区政府组成部门 > 农业农村局 > 规划计划

雁峰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农药使用监管抽查工作的通知

雁峰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农药使用监管

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有关涉农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维护农药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按照2023年度衡阳市市场监管局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要求,我局决定会同区直相关单位开展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农药使用监管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依据

《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农药生产管理办法》《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资料规定》《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二、抽查对象

从全区农药经营单位中,随机抽取1个开展农药使用行为监管抽查。

三、抽查事项及主要内容

一)是否存在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农药行为;

(二)是否存在未取得农药登记证或未取得农药登记证持有人的委托生产农药行为;

(三)已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其生产条件是否仍符合规定要求;

(四)是否存在生产假农药、劣质农药行为;

(五)是否采购、使用了未依法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未依法取得有关许可证明文件的原材料;

(六)是否出厂销售了未经质量检验合格并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农药;

(七)生产的农药包装、标签、说明书是否符合规定;

(八)是否召回依法应当召回的农药;

(九)是否执行原材料进货、农药出厂销售记录制度;

(十)是否履行农药废弃物回收义务;

(十一)是否存在伪造、变造、转让、出租、出借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行为。

、抽查方式

采用现场检查、查阅资料与会议座谈相结合的方式。从区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人员1-2名开展农药使用行为监管抽查。具体检查人员名单和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五、相关要求

各被抽查农药经营单位应履行法定义务,积极配合抽查工作,按照要求提供有关资料。

各检查组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检查,通知被抽查对象做好准备工作;要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详细做好现场调查笔录,整理完善相关证据材料,履行保密义务。抽查期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有关要求。

请各行政主管部门配合我局做好相关抽查工作,在11月底前完成抽查。




雁峰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9日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