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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衡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省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的安排部署,聚焦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急需的村庄环境卫生难题,结合《衡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目标任务,市委、市政府决定2019年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在全市范围内广泛深入地开展村庄清洁行动。

一、工作目标

   “一拆二改三清四化”(即拆除“空心房”,推进改厕、改圈,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沟渠塘坝、清理畜禽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统筹做好农村净化、绿化、美化、亮化工作)为主要内容,从即日起,集中8个月时间,对全市所有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全域开展清洁整治行动。到12月底,全市80%以上的行政村(社区)达到干净、整洁、有序的目标,在此基础上,逐步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力争2019年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在全省考核评估中成绩优异,两个以上县市区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基本原则

——整域推进与示范带动相结合。村庄清洁行动实行全市整域推进,同时采取“点线面”(“点”即按照“产业振兴型、传统文化村落型、全域旅游型”三种类型,全市创建100个精品示范村;“线”即7个县市每县市打造一条示范线;“面”即全力推进衡山县省级整域推进试点县建设)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典型引路、样板示范,以点带面,以面促点,点线面联动,着力打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的“衡阳经验”和“衡阳模式”。

——政府主导与群众主体相结合。一方面,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发挥主导作用,扎实做好组织发动、推动落实、督促检查等工作,确保集中攻坚有力有序推进;另一方面,要坚持“老百姓自己的事自己办”,注重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提升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共同参与建设和维护美好家园。

——顶层谋划与因地制宜相结合。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既要根据上级的有关工作要求,出台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统一整治标准,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在组织机构、资金投入、要素保障、工作机制等方面出台具体的工作措施,又要积极引导各乡镇(街道)、村(社区)从实际出发,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将全市乡镇分为中心集镇、一般乡镇、偏远乡镇,村分为示范村、标准村、基本村,分类定标准、定任务、定责任,基本村主要推进“一拆二改三清”,标准村推进“一拆二改三清四化”,示范村增加特色产业发展和穿衣戴帽等村容村貌提升提质内容。

——集中攻坚与长效治理相结合。围绕攻坚任务,集中人力、财力、物力,按时间节点坚决打好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污水整治、“空心房”拆除等硬仗,全面完成各项整治任务,实现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的总体目标。同时,建立和完善“有章理事、有人管事、有钱办事”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移风易俗、卫生保洁、社会治安、规范建房等事务有序推进,逐步实现群众事群众办。

三、工作重点

“一拆二改三清四化”为主要内容,以“空心房”整治为突破口,深入开展十大专项行动。

(一)深入开展村庄规划引领专项行动。结合此次机构改革,整合下放城乡规划、国土、住建等部门职能部门涉农到乡镇,加强对乡镇、农村规划的管理和统筹落实,每个村都要编制村庄简易实用规划,通盘考虑村民建房、土地规划、产业发展、空间布局、生态保护等,推动各类规划在村域层面“多规合一”。尊重村民意愿,将规划执行纳入村规民约,确保规划效力;坚持“一户一宅、建新拆旧”,“大集中”与“小集中”相结合,每个村必须规划一个以上集中建房点,引导村民集中建房,规划点外严控建房;全面提升规范村民建房管理水平,统一规划设计农村建房样板图,积极开展农村建筑施工队和建筑工匠培训,探索实行农村建筑施工队和建筑工匠备案制和“黑名单制”,努力实现“机构审查、规范审批、按图建房”3100%全覆盖。

    (二)深入开展“四拆”专项行动。一是拆“空心房”。重点拆“四房”(即“违建房”、“危险房”“空心房”“废弃房”),力争到今年底全市基本完成“空心房”拆除复垦或复绿工作,成功打造50个左右的典型范例,选择衡阳县、衡山县、石鼓区作为农村“空心房”整治试点县(区)全面推进。二是拆违墙。全面消除破旧裸露墙体,修缮到位、适当粉饰。三是拆广告。集中清理农户房前屋后或公共区域破旧污损的标语、横幅、广告。四是拆畜禽圈。清理拆除影响村庄美观的猪圈、鸡舍、牛栏。

(三)深入开展“厕所革命”专项行动。坚持“整村推进、分类示范、自愿申报、先建后验、以奖代补”的原则,编制出台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按照“四统一”(统一改造标准、统一规划放样、统一施工队伍、统一验收奖补)的要求,全面改造农村户用厕所,推动农户用厕从室外改到室内,从旱厕改为水冲式厕所,主推水冲式三格(四格)化粪池无害化卫生厕所;农村集镇、村部、学校、集贸市场、卫生院、乡村旅游景点等都要新建和改造无害化公厕,每个示范村要新建或者改建一个以上的生态公厕。

(四)深入开展农村垃圾整治专项行动。清理农村生产生活垃圾。清理农户房前屋后柴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白色垃圾和河岸垃圾、村组公路沿线散落垃圾等,解决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污染问题。对“空心房”整治后建筑垃圾及时清理到位;建立“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收运处置体系,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重点整治,逐步配齐农村环卫设施和处理终端,实现村庄公共区域常态化保洁。

(五)深入开展农村污水整治专项行动。以房前屋后排水沟、河流塘坝、灌溉渠道等为重点,清理水域漂浮物,清淤疏浚,杜绝乱采、乱建、乱堆、乱占等现象。引导农户规范排放生活污水,逐步建立“厕所改造管散户、生态湿地管屋场、集中处理管城镇”的农村污水处理体系。加大“一江四水”干支流沿岸沿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重点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黑臭水体治理力度。

(六)深入开展农业生产废弃物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执行畜禽养殖“三区”功能划定要求,规范放养行为,实现种养平衡或无害化处理,养殖场按要求配备粪污处理设备投施,严禁粪污直排;病死畜禽必须无害化集中处理;大力推进农药化肥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回收利用,逐步实现资源化利用。

(七)深入开展村容村貌提质专项行动。抓好绿化村庄,对村组主干道、公共区和庭院等部位进行绿化,无杂草灌木丛生,因地制宜建设小花园、小果园、小菜园,有条件的村应建设公共休闲绿地,建成一批绿色村庄。抓好村貌美化,对民房、庭院进行修整,看不到“残垣断壁”,围墙围栏整齐美观,从实际出发,对有的屋场适当进行“穿衣戴帽”,有条件的村庄主道实行硬化油化亮化,提升村庄整体形象。深入开展“五乱”(乱拉乱摆乱堆乱建乱排)专项整治,集中治理集镇、村(社区)各类“蜘蛛网”(网线、电线、光纤等),无私拉乱接等现象;杂物、柴草、农机具、建材等摆放整齐,堆放有序,不得乱堆乱放;整治出店和占道经营(作业),修缮改造损毁老旧门店标牌,规范统一。大力实施“四好农村路”建设,全面完成全市181525户以及100人以上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任务,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大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让家家户户都能用上洁净水、放心水。大力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行动,重点解决用户低电压、低压线路、“卡脖子”、配网重过载等问题。

(八)深入开展中心集镇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治理“五乱”(乱建、乱扔、乱排、乱停、乱摆),开展“六化”(硬化、美化、亮化、绿化、序化和文化)。着力加强集镇农贸市场建设,全力整治马路市场,实施划行归市,规范集镇经营秩序。推进广告门店招牌标准化,严格整治出店、占道经营和流动商贩等现象。推进基础建设精细化,加强集镇公厕、污水管网、道路绿化等基础建设,加强集镇供电、通信等线缆整改,逐步推进管线入地工程。加强集镇规划控制,严格规范集镇房屋门店建设,大力整治非法占地、违章建设等行为。规范集镇交通秩序,施划标识标线,规范车辆停放,做到井然有序。

(九)深入开展长效保洁机制构建专项行动。各地要配齐村庄公共环境保洁设施设备,加强保洁队伍建设,探索建立“建设运营一体、区域连片治理”的运行机制;合理确定政府、村集体和农户责任,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义务,实行“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制度;设立公开电话和投诉信箱等手段,接受群众咨询、举报,接受社会舆论和村民建议,建立群众参与、群众监督的体系,推动形成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考评的长效机制。

(十)深入开展乡村治理水平提升专项行动。引导成立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制定完善村规民约,破除婚丧嫁娶大操大办、老无所养、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深入开展“星级文明户”“美丽庭院”“秀美村镇”等活动。坚持党建总揽,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强化综合治理,深入开展综合治理,开展无非正常上访、无治安刑事案件、无公共安全事件村(社区)创建活动,充分发挥“三无”村(社区)的示范带动作用。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3月)。各县市区组织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摸清底数,掌握重点难点,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整治标准,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级召开动员会议,组织人员集中培训。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1月)。各县市区组织各乡镇(街道)、村(社区)按照整治方案要求,排查问题、全力整改,督导检查、传导压力,相互借鉴,全面开展环境村庄清洁行动,确保各项整治任务按期完成。

(三)考核提升阶段(12月)。市委、市政府抽调专门人员成立考评组,对各县市区、乡镇和各部门实施成效进行检查评比,并严格兑现奖罚。同时及时总结经验,推介典型,巩固整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村庄清洁行动。

五、工作要求

(一)层层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市抓统筹、县负总责、乡()村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成立衡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指挥部,由郑建新同志任政委,邓群策同志任指挥长,廖健同志任第一副指挥长,侯明星、杨龙金、彭玉明、汪维同志任副指挥长,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委副处级督查专员、市政府副处级督查专员等为成员单位。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杨龙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刘诗真同志任常务副主任,下设综合部、业务部、督导部,由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建立市领导联县市区蹲村带乡机制,市级领导办点主要向县市美丽乡村创建示范带、“空心房”整治重点村、农业产业化特色小镇集中扶贫工作队原地增加村庄清洁行动特别是“空心房”整治任务。强化县级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县市区党委书记担任指挥长,县市区长担任第一副指挥长,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动员、亲自推动。强化乡镇(街道)、村(社区)的主抓责任,乡镇、村的党组织书记担任村庄“清洁行动指挥长”,具体组织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并对实施效果负责。相关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出台单项工作方案,制定考核细则,强化指导督导,按时报送工作进度。

(二)多方筹措资金。市县两级财政要统筹和整合各方面资金,安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经费,保证工作需要,县财政按基数1000万元+10/+5万元/+改厕300/户,区财政按基数500万元+10/+10万元/+改厕300/户的标准安排专项经费;指导自然资源部门加快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交易,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收入要全部用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向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倾斜;凝聚乡友乡贤力量,引导民间资本参与。

(三)强化调度考核。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村庄清洁行动纳入县市区(两区一园)和市直相关部门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并实行直接考核到乡镇(街道),排名到村(社区)的办法,考核结果作为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按照“一月一调度、一季一讲评、半年一观摩、年终考核验收”的要求,建立情况调度、督查评比、考核通报、常态化约谈等机制。市县两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强化督查调度,主要采取不定期暗访方式,坚持“四不两直”的督查制度,针对突出问题,及时通报、及时交办、及时整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市本级每季度开展一次评估考核、打分排名,每季度评选村庄清洁行动“十佳乡镇“十差乡镇”,考评结果在市级主要媒体公开通报。对每季度考核排末名的县市区(两区一园)分管领导由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副组长约谈,对连续两次排末名的县市区(两区一园)主要负责人由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第一副组长约谈,对连续两次评为“十差乡镇”的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调整或降级。年度考核评估结果向市委和市政府报告,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并评选十佳乡镇十差乡镇30个最好的村(10个整洁乡村、10个美丽乡村、10个最美乡村)、30个最差的村、30个变化最大的村。优先提拔使用一批政绩突出的乡镇党政主职、工作队长,优先录用表现优秀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国家公职人员,通报表彰一批立功嘉奖人员;对年终总评排末名的县市区(两区一园)主要负责人由市委或市政府主要领导约谈,对十差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调整或降级;对因工作推进不力,造成衡阳市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中扣分的市直单位,将在市委、市政府年度绩效评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指标项中加倍扣分;对因单项工作被省委、省政府以及省直单位约谈的,造成较大影响的,将在市委、市政府年度绩效评估中直接定为不合格。


2019年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表

县市区

规划

编制

%

农村改厕(个)

垃圾治理(个)

污水治理

空心房治理典型范例

中心城镇整治(个)

基础设施建设

示范创建(个)

户用卫生厕所

乡村公厕

提升生活垃圾治理水平行政村

垃圾减量资源利用试点县

乡镇中转站

 

重点乡镇

行政村(个)

25户以及100人以上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个)

整域推进

试点

美丽乡村

建设

整县

产业特色小镇

省级

市级

合  计

80

200000

300

350

1

100

60

269

50

75

1815

3

20

33

67

衡南县

 

30000

40

66

 

17

9

47

7

11

360

 

2

4

11

衡阳县

 

43000

40

62

 

19

11

37

7

12

601

1

2

4

11

衡山县

 

23000

30

35

1

10

8

19

6

10

66

1

2

4

7

衡东县

 

25000

30

42

 

11

7

35

6

10

106

 

3

4

8

祁东县

 

15000

30

44

 

11

7

28

6

10

 

 

3

3

9

常宁市

 

28000

40

53

 

16

9

35

6

11

285

 

2

4

9

耒阳市

 

28000

40

48

 

16

9

42

6

11

370

 

2

4

8

南岳区

 

600

10

 

 

 

 

 

1

 

 

 

1

1

1

雁峰区

 

1000

5

 

 

 

 

5

 

 

14

 

 

1

 

石鼓区

 

1000

10

 

 

 

 

5

2

 

2

1

1

1

1

珠晖区

 

4000

15

 

 

 

 

11

2

 

5

 

1

2

1

蒸湘区

 

1400

10

 

 

 

 

5

1

 

6

 

1

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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