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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峰区人防空办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报告2014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年报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统计数据截止时间是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0日,通过雁峰区党政门户网(http://www.hyyfq.gov.cn/)公开人民政府信息年度报告。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区人防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34-8272728。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2014年,雁峰区人防办紧紧围绕人防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以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我办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目标责任制管理内容,纳入本部门工作整体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考核。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及网络信息保密领导小组,分管宣传工作的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各股室负责人组成,明确一位同志为信息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同时,确定办公室具体负责收集、整理政府信息,并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最后由信息员统一发布,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进行,结合本办实际,认真完成了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的编制修订工作,并及时更新条目的内容,制定完善了《雁峰区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雁峰区人防办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雁峰区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雁峰区人防办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等制度,落实了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三)加强学习,增强政务公开责任意识

我办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府相关文件列入年度依法行政学习计划,结合人防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学习,切实提高全办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熟练掌握《条例》的各项要求,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情况

   (一)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更新情况,截至2014年12月30日,主动公开2014年政府信息2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1、公开组织机构,包括雁峰区人民防空办公室机构职能、领导成员及分工、内设机构及职责、工作规则。

    2、公开法规文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等。  

  3、公开人事信息,包括人事任免、干部选拔等。

    4、公开工作动态。包括人防部门开展的各项工作情况。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通过雁峰区党政门户网(http://www.hyyfq.gov.cn/)网站公开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度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没有发生因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三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四是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未能主动公开应公开的信息;四是宣传力度不够大。

为了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文件的深入学习。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做到该公开的及时公开,不该公开的要做好保密工作。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按照及时便民原则,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的有关功能,加强门户网站建设;以网站为平台,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功能,提高政府信息网络化水平;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三)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推进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四)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我们将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实施,对我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研究改进措施和办法,完善相关制度和程序,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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