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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峰区社区矫正安全隐患大排查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及省厅、市局的安排部署,从2019年3月1日起至4月30日,雁峰区司法局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社区矫正安全隐患大排查专项活动,排查整治社区矫正各类安全隐患,提高安全意识,夯实安全基础,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持续安全稳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吸取近年案(事)件的教训,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社区矫正安全隐患,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机制,坚决把问题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参与群体性事件,不发生有影响的治安和刑事案件,不发生重大负面舆情,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二、排查内容

  1.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执法情况。排查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是否提高安全意识,是否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是否严格依法履职,是否违反“六不准”等情况,重点排查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调查评估、日常监管、外出审批、考核奖惩等事项中是否依法依规办理。

  2.日常监管措施落实情况。排查社区矫正对象报告、外出、居住地变更、禁止令执行等制度落实情况,以及矫正小组、调查走访、电子定位监管、监管安全分析制度落实情况等.重点聚焦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违反规定外出、参与赌博、吸毒、再犯罪等问題,重点排查社区矫正对象是否存在未经批准外出或者逾期未归等情形,电子定位监控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定期开展定位核查,对涉及社区矫正专案、涉黑涉恶、涉枪涉爆、涉恐怖、涉邪教、有再犯罪倾向、患有精神疾病等重点社区矫正对象是否落实针对性监管措施。

  3.考核奖惩工作情况。排查是否依法依规落实了考核奖惩措施,审批程序是否规范,社区矫正对象档案填写是否规范、记录是否完整、文书是否齐备。

  三、实施步骤和方式

  1.动员部署(2019年3月1日-2019年3月10日)。成立由雁峰区司法局局长旷玉君同志担任组长的雁峰区社区矫正安全隐患大排查专项活动领导小组, 召开社区矫正中心人员、司法所所长、司法助理员会议,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方法步骤和完成时限,确保排查活动取得实效。

  2.谈话排查(2019年3月11日-2019年4月20日)。要分步骤实施,重点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执法情况、日常监管措施落实情况、考核奖惩工作情况等内容进行排查。由区司法局统筹、以司法所为主,组织甘霖社工配合矫正工作人员,对所管理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拉网式", “地毯式"全面排查,就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执法不规范、安全意识不强、日常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弄虚作假、依法依规发挥考核奖惩的监管作用不充分、不规范以及对社区服刑人员面临的矛盾纠纷、心理状况、思想动态、工作居所、社会活动、遵纪守法等情况掌握不到位或应对不当等所有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通过入户走访、社区走访、当面谈心谈话、信息化核查、档案台账检查、实地检查、心理评估、通讯联络等方式,对全体社区服刑人员逐一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要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智慧社区矫正”建设等重点工作,强化工作创新,在开展相关工作中加大对社区矫正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要对排查整治工作和各类问题及安全隐患逐一登记造册(附件1)。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依法严格科学履行监管、教育、帮扶职责,发挥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矫正小组、专业社工、社会力量等作用,对安全隐患有针对性地做好整改,全面彻底消除一切安全隐患。

  3.总结分析(2019年4月21日-2019年4月30日)。活动期间,市局、区局将成立督导组,采取网上督导、现场督导相结合的方式,督导各司法所切实强化排查整治责任,落实监管安全制度措施。各司法所要切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对策、落实整改(附件2),要加强工作总结和信息报送,3月27日及4月24日前,分别将专项活动中期及总体开展情况、排查出的问题、整改的措施和效果、经验教训、创新做法等情况,以书面总结报告及表格(附件3)形式报送区社区矫正中心,由区矫正中心逐级上报市社区矫正管理局。对于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将予以宣传推广,树立标杆。

  四、工作措施

  1.组织精干力量,开展走访排查。深入基层一线,组织精干力量,认真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的走访排查,逐一了解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现实表现和行为动向,切实做到“犯罪事实清、现实表现清、监管责任清、思想动态清、行为去向清"。认真梳理分析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逐一登记造册,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提高教育矫正的针对性,对存在家庭纠纷、情感纠葛、与他人有较深矛盾的,主动联系政府相关部门和调解组织做好调解疏导工作,积极化解矛盾,及时解决纠纷争议。

  2.强化监管措施,严控重点对象。结合排查情况,重新评估社区矫正对象存在的风险,落实分类分级管理。对排查出的重点社区矫正对象,要落实监控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对重点社区矫正对象必须实行电子定位监管,通过定位手机、电子腕带、指纹人脸识别仪等信息技术,实时定位核查,监控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动态行踪信息,从严控制其活动范围,确保不发生问题。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现实表现情况,严格落实考核奖惩措施,对不服从监督管理的,依法采取处置排施;符合法定收监情形的,一律提请收监执行,维护执法的严肃性。

  3.健全应急预案,提升处突能力。加强风险研判,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甄别分析,逐一列出问题清单,落实整改责任。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安全稳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战性,做到对突发事件及早发现、及时控制、妥善处置,控制、减轻和消除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引发的社会危害。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立足"稳”这个大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筑牢安全底线。要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责任担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人人负责、环环相扣的安全责任机制。

  2.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工作创新。要结合大排查活动,进一步加强“智慧矫正"建设,提高分析研判能力,强化电子定位监管,为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提供"技防"保障,进一步强化科学矫正,实施分类管理,加强政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教育矫正质量,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和廉政建设,持续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引导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规范执法,在排查中发现有违反“六不准”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责。

  3.加强督导检查,提升工作水平。要按照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的要求,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和监狱等部门沟通协调,不断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机制。要加大指导督查力度,通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帮助基层发现问题、提出对策、落实整改。要强化暗查暗访,强化责任和制度措施落实,确保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对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树立标杆、予以奖励。对排查活动开展不力、效果不佳的,要通报批评,采取“挂牌"督办、"驻在式"督查等方式,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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