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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要求,现将雁峰区“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布。
1.区纪委监委:重点宣传普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监察法实施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监察机关实行回避制度暂行办法、监察机关审理政纪案件的暂行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办法等法律法规。
2.区人民法院:重点宣传普及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及“两高”的司法解释。
3.区人民检察院:重点宣传普及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涉及公益诉讼相关法律法规及“两高”的司法解释。
4.区发改局:重点宣传普及宏观调控法律法规,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节约能源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
5.区教育局:重点宣传普及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育督导条例、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6.区科工信局:重点宣传普及科学技术进步法、促进科学成果转化法、科学技术普及法、中小企业促进法、节约能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等法律法规。
7.区民宗局:重点宣传普及民族区域自治法、城市民族工作条例、湖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8.公安雁峰分局:重点宣传普及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居民身份证法、枪支管理法、出境入境管理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集会游行示威法、禁毒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9.区民政局:重点宣传普及民法典、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慈善法、志愿服务条例、行政区划管理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法律法规。
10.区司法局:重点宣传普及宪法、民法典、律师法、人民调解法、社区矫正法、法律援助法、禁毒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
11.区财政局:重点宣传普及预算管理、财务会计管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监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12.区人社局:重点宣传普及民法典、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职工带薪休假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13.区自然资源局:重点宣传普及野生动物保护法、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城乡规划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14.生态环境雁峰分局:重点宣传普及环境保护法、长江保护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
15.区住建局:重点宣传普及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16.区水利局:重点宣传普及水法、长江保护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地下水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防汛条例、河道管理条例、湖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抗旱条例等法律法规。
17.区农业农村局:重点宣传普及农业法、渔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种子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18.区商务局:重点宣传普及对外贸易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反垄断法、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反倾销条例、反补贴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19.区文旅体局:重点宣传普及文物保护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体育法、著作权法、旅游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20.区卫健局:重点宣传普及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医师法、生物安全法、中医药法、职业病防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疫苗管理法、母婴保健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湖南省现场救护条例、湖南省出生缺陷防治办法等法律法规。
21.区审计局:重点宣传普及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
22.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重点宣传普及兵役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
23.区应急管理局:重点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
24.区市场监管局:重点宣传普及民法典、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商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广告法、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认证认可条例、特种设备安全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25.区统计局:重点宣传普及统计法、经济普查条例、农业普查条例、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
26.区城管执法局:重点宣传普及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城市供水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27.区人防办:重点宣传普及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
28.区信访局:重点宣传普及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
29.区医保局:重点宣传普及社会保险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湖南省医疗救助办法等法律法规。
30.区税务局:重点宣传普及税收征收管理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车船税法、环境保护税法、烟叶税法、耕地占用税法、车辆购置税法、资源税法、契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印发税法、增值税暂行条例、消费税暂行条例、房产税暂行条例、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发票管理办法等税费法律法规。
31.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重点宣传普及行政许可法、数据安全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
32.区机关事务接待中心:重点宣传普及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党政机关公务用房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33.区总工会:重点宣传普及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
34.区工商联:重点宣传普及劳动合同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定等法律法规。
35.团区委:重点宣传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
36.区妇联:重点宣传普及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
37.区科协:重点宣传普及科学技术进步法、科学技术普及法等法律法规。
38.区残联:重点宣传普及残疾人保障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残疾人就业条例、湖南省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湖南省残疾人扶助办法、湖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等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