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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峰区司法局2015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我区贯彻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南省行政程序》、《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及《湖南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及效能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5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及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部署工作。根据《条例》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针对我局工作实际,全面部署全年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根据人员变动,我们调整了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确立了“党组统一领导,分管局长主抓,办公室具体组织,纪检监督检查”的领导机制,并落实人员专门负责这项工作。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硬任务和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提升服务水平、促进社会稳定的有效载体来抓,充分发挥了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在扩大司法行政宣传、推动司法行政工作上的重要作用。

    (二)规范内容,提高信息质量。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我局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和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和已公开内容的更新。同时,注重公开的时效性。凡是涉及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除涉及国家保密规

    定内容外,全部实行公开。

    (三)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我局多次开会研究信息公开工作,并制定工作计划,加快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有关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到贯彻落实《条例》、扎实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公开是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改进公共服务、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获得政府信息的重要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我局2015年共主动公开工作信息170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主动公开信息主要为机构信息、规划计划、法规文件、通知公告、工作进展、人事信息、信息公开指南、司法情况等。

    (二)公开的主要途径: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了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单位积极利用现有的网站资源,开设政府信息公开项目。针对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工作中公众关注的问题编辑便民信息。在规范工作方面,把各项办事制度、主要工作流程、审批申请材料、行政决定许可等情况在网上公开,并且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各项行政许可决定。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收到有关依申请信息公开的情况,故无该方面的情况报告。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局严格贯彻实行免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因此全年没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新的成效,但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方面,与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工作的期待还有差距,网上办事功能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网上互动频率需进一步提高。2016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的推进力度,进一步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尤其是把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继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拓展公开渠道。进一步完善网上咨询、网上信访、政务微博等互动栏目的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机关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落到实处,以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继续加强与政府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学习,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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