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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镇(街)财政专项资金管理, 助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


为规范镇(街)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落实好各项惠民政策,保障政府对农民的各项补贴及时足额到位,促进农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72号)相关上级文件要求,自2016年起国家全面推行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改革,将以往的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该项补贴包括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文件中明确规定对撂荒地、改变用途的土地不得进行补贴。

区委、区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农业工作,出台《关于切实抓好2021年粮食生产工作方案》(雁办通〔202112号),建立了粮食生产补贴专项扶持资金,制定了发展粮食生产五条政策激励措施;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惠民补贴资金发放管理的规定》(雁政办函〔201489号),规范了操作流程,明确了部门职责。但目前我区部分镇(街)仍有耕地面积底数不清,资金管理存在疏漏情况。

近年来,我区镇(街)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但仍然存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监管不严、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如在对某镇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某村未按实际耕地面积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公示制度执行欠规范等问题。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及农村公益事业的推进,各类惠农资金和项目建设资金在增加,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乡村建设面临新挑战。在资金和项目日益增多的情况下,管理制度不规范就会产生各类矛盾,不利于农村经济建设的长远发展

为此建议全面核查已发放补贴的耕地面积;强化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管严格落实农业专项资金公开公示制度规范议事决策程序,完善相关档案资料收集整理

一、镇(街)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现状

(一)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不完善。镇(街)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还存在很多不足和缺点,虽然制定了相关制度,但并未形成科学完整制度体系,加之执行偏差、变味走差,制度形同虚设,没有起到有效制约、管理和监督作用。

(二)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管力度不够。从当前的情况来看,镇(街)未建立完善的专项资金监督管理体系,对项目资金使用没有具体监管制度进行约束,只停留在审核账目、资金拨付、项目进度等基础性工作的管控。

财政专项资金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部分财务人员业务不精,缺乏专业的财务知识,对政策把握不准,加上财务分管领导和财政所负责人对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审核把关不够细致严谨,财务管理制度定义模糊笼统,操作性不强,用制度管账、管钱、用钱的约束力度不够。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本次对某镇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未按实际耕地面积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公示制度执行欠规范;财务管理不规范

三、加强镇(街)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几点研究

(一)加强镇(街)财务人员基础业务交流与培训。镇(街)要定期进行财务基础业务培训,加强建账、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账簿、对账、结账、编制财务报表等实操能力培训,切实增强镇(街)财务人员业务能力,避免财务基础业务工作失误,做到各项支出完全符合财政财务规定标准,财务工作规范合规。

完善镇(街)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镇(街)要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通过制度来实现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管控。要明确政府各主管部门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中的分工,做到权责分明、责任到人。要建立项目申报、招投标、实施、采购、验收、绩效评价等一整套规范、科学管理并严格执行。同时,加强对涉农专项资金管理,确保资金都能服务于“三农工作

强化镇(街)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管财政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要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及时掌控资金使用情况。纪委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大对镇(街)财政资金工作的监察力度,形成资金监管检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确保镇(街)财政专项资金用到实处

镇(街)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在推动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各项经济事务的开展都需要财政专项资金的支持。从目前实际情况看,农村经济结构体系不够完善,资金管理水平还有待提高,为了进一步提升镇(街)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水平,亟需建立完善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创新监督模式,强化监管力度,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健康有序进行更为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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