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雁峰区水利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及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紧扣水利行业实际和全区治水工作重点,将法治建设贯穿河湖治理、防汛抗旱、工程建设、民生保障等水利工作全过程,扎实履行法治建设各项职责,持续提升水利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全区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夯实法治建设工作基础。
1.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思想根基。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把法治建设融入河湖长制、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建设、水旱灾害防御等核心业务,引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干部职工树牢法治思维,全年组织开展法治相关专题学习研讨不少于10次,推动法治理念与水利业务深度融合。
2.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各级责任。结合工作实际调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中心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主要领导抓总、分管领导牵头、业务股室落实"的三级责任体系;将法治建设任务逐项分解到各中心股室、明确责任到人,实现法治建设与水利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
3.坚持依法决策,规范决策行为。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对水利工程项目审批、重大执法决定、防汛物资采购、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均经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审议;聘请专业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建立"事前审查、事中参与、事后复盘"的法律保障机制,将法律顾问参与合法性审核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全年提供法律咨询、参与决策审核十余次,确保水行政决策合法合规、科学民主。
二、聚焦重点工作发力,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
(一)深化学法普法教育,营造全民治水护水法治氛围。
1.抓实干部学法,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建立"线上+线下"常态化学法机制,依托省、市法治教育平台组织干部职工开展线上学法,安排水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参加省、市、区级行政执法专题培训班,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行政执法实务等内容开展线下专题培训,实现执法人员学法培训全覆盖,切实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治水的能力和水平。
2.落实普法责任,开展精准普法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宪法宣传周"为契机,开展多形式、多维度普法宣传活动。配合市水利局举办全市大型节水护水宣传活动,通过展板展示、视频播放、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等形式普及涉水法律法规和河长制知识;依托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普法推文、宣传视频,解读涉水政策法规;结合河湖巡查、执法检查、民生走访等工作,开展"面对面"普法,解答群众关于涉水审批、水资源保护、防汛安全等疑问,实现普法与服务有机融合。
3.创新宣传形式,扩大普法覆盖面。针对农村群众、企业等不同群体的普法需求,开展精准化普法宣传;制作节水护水法治宣传视频,通过各类新媒体平台广泛传播,提升普法宣传的趣味性和影响力,引导社会公众增强水法治意识,营造全民参与治水护水的良好法治氛围。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维护辖区水事秩序稳定。
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统一执法文书标准,规范执法流程和用语,对执法全过程进行视频记录并规范归档执法卷宗,确保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2.聚焦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执法。以法治护航水利重点工作,聚焦水资源保护、河湖"清四乱"、水利工程安全、水土保持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配合河湖长制工作推进,联合城管、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联合巡河执法6次,聚焦河道岸线管理、入河排污口整治、河岸垃圾堆积等问题开展专项排查整治,整改问题排口4个,清淤河道5.8公里;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重点用水企业取水用水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查处未经许可取水、超计划用水、未批先建等涉水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人为水土流失,维护辖区水事秩序。
3.健全部门联动执法机制。针对水利执法跨领域、跨部门的特点,加强与城管、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开展联合巡河、联合执法检查,解决跨领域复杂水事问题3个,形成执法合力;对河湖"四乱"问题、涉水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全年受理涉水举报投诉问题均及时核查、妥善整改。
(三)优化政务服务效能,打造法治化水利营商环境。
1.推进审批流程优化,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持续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对取水许可等高频涉水审批事项进行流程再优化,压缩办理时限,简化办理材料,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切实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2.规范涉企监管行为,减轻企业负担。严格落实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相关要求,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对重点用水企业、水利工程建设企业等开展随机抽查,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对轻微违法行为实行柔性执法,推行告知承诺制、首违不罚,既维护法律权威,又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3.强化水利工程建设法治监管。加强对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施工建设、竣工验收等全流程法治监管,开展水利工程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行动,规范招投标行为,防范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问题,确保益福河生态修复、铜桥港闸改扩建等重点水利工程依法依规推进。
(四)以法治保障民生福祉,推动水利工作落地见效。
1.法治护航水旱灾害防御: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旱灾害防御条例》为遵循,修订《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为水库制定"一库一预案",编制重点堤防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实现防汛预案法治化、规范化;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水旱灾害防御值班制度,依法落实防汛抢险各项责任,对水库、河流、堤坝、水闸等水利设施开展防汛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依法储备防汛物资,与6家公司签订防汛物资代储协议,切实提升防汛抢险法治保障能力。
2.法治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制定《农村安全饮水年度工作计划》及季节性缺水、低温灾害等应急预案,以法治手段规范农村供水工程管理;开展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执法检查和隐患排查,累计排查问题13项并全部整改完成;完成9处供水工程、5处古井等水质检测,出具报告38份,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各项工作依法依规推进,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3.法治规范水利工程管护。依法落实水库管理"三个责任人"制度并向社会公示,督促责任人完成专业培训;争取中央维修养护资金23万元,通过政府采购第三方服务,依法开展水库砍青除杂、保洁巡护等工作,整改水库运行安全隐患,保障水利工程合法合规、安全有序运行;依法推进20口山坪塘清淤、益福河生态修复等民生水利工程建设,切实增进民生福祉。
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不足
1.法治思维与业务融合仍需深化。部分干部职工在水利业务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复杂问题、处理实际矛盾的能力有待提升,法治建设与河湖治理、工程建设等核心业务深度融合的成效不够明显。
2.普法宣传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普法宣传形式仍以传统方式为主,新媒体普法手段的运用深度和广度不足,针对农村群众、企业等不同群体的精准普法力度不够,群众对涉水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认同感仍有提升空间。
3.执法能力建设仍存在短板。水行政执法专业人才配备不足,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养有待进一步提升;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在实际运行中,仍存在协调衔接不够顺畅、信息沟通不够及时等问题,执法合力尚未充分发挥。
雁峰区水利局
202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