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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和移民局干部职工考核评先制度
一、责任单位
办公室
二、责任人
主任,室相关工作人员
三、权力行使依据
湘政办发【2003】22号
四、内部职责范围
1.股室负责归口管理干部职工考核评先工作;
2.主任负责考核方案的制定,股室相关工作人员负责考核资料的收集、汇总及其他工作。
五、办事程序
水利农机局制定并下发考核方案,各股室按考核方案对干部、职工进行考核,对考核结果不服者,可向单位考核小组申请复议,办公室汇总考核结果上报局党委审定,通过后下发考核结果通报。
六、办事时限
60个工作日
七、权力运行风险及防范措施
1.权力运行风险表现:不按要求下发文件的,不按程序办理的,滥用职权暗箱操作考核结果的。廉政风险点为三级风险。
2.防范措施:严格落实考核办法,明确责任意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考核。
八、责任追究
(一)过错责任内容
在考核评先过程中,有下列过错情形之一的,追究责任:
1、不按要求下发文件影响工作进展的;
2、不按程序办理的;
3、滥用职权暗箱操作考核结果的;
4、其他过错行为的。
(二)责任主体认定
在考核评先过程中,故意违规或者因过失造成严重后果的按下列条款确定责任:
1.承办人故意违规的,由承办人承担责任。
2.二人以上共同行使职权造成过错的,主办人承担主要责任,协办人承担次要责任,共同主办共同承担责任。
3.办公室内部集体讨论决定的行为出现过错的,主任为责任人。
4.行政行为经有关领导批准出现过错的,应追究批准人的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