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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峰区年度小型水库管理工作考核实施办法

                                                          雁峰区2021年度小型水库管理工作考核实施办法


为加强辖区内小型水库的全面监管,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根据衡阳市人民政府《衡阳市小型水库管理办法》(衡政发[2014]1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主体及责任范围

岳屏镇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所辖范围内的所有水库实行日常管理,每座水库必须配备专职水库管护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管理员进行严格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任何事故的发生。

二、水库管理工作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上级指示,承担管理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监督检查工作,将水库管理安全生产每一项工作具体落实到个人。

2、加强对水库管理员和库区周边居民的安全宣传教育,做好安全预防。水库管理员汛期每天进行一次安全自查,非汛期每周三进行一次安全自查,找准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3、严格按照规定做好水库工程设施的巡视检查、水位观测和报讯等工作,并做好记录;对巡查中如发现的渗水、塌坡、防渗墙漏水等异常现象及时报告。

4、在水库管理和保护范围内,对危害水库安全(坝坡种植、爆破、取土、排污、私搭乱建等)现象和行为应立即制止,难以制止的要及时上报。

5、辖区内的小型水库禁止使用无机肥、有机肥、生物复合肥等进行养殖,全面清除水库大坝及岸线周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堆积物,如发现水质异常立即报告。

6、确保汛期每天进行一次安全自查,非汛期每周三进行一次安全自查,保证记录及时、规范、完整,做好水库日常检查记录、维修养护记录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三、第三方工作职责

保持大坝管理范围内干净整洁,无"三堆"(柴堆、粪堆、垃圾堆)现象;及时平整坝坡冲沟;清除大坝内外坡杂草、溢洪道内杂物、排水沟内淤积物;保持警示设施完好、醒目;加强草皮养护与修剪。

四、水库管理员考核计分标准

1、基本技能。对水库管护知识的认知掌握,对基础设施的熟练操作运用。(有明确认知奖2分,有大概认知的奖1分,无认知的扣2分。)

2、工作纪律。培训会按时参加,能够保持电子通讯及信息畅通。(每缺席一次扣5分。)

3、日常管理。观测、巡查及记录准确规范,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有详细记录奖2分,简单记录不奖分,无记录得扣2分。)

五、第三方考核计分标准

1、库区环境整洁,管理范围内无违章建筑、无危害工程安全活动,警示标志明显。(每发现一处扣2分。)

2、坝顶平整,无堆积杂物,防浪墙完好。(每发现一处扣2分。)

3、前坝坡护坡石无缺失,护坡石无大面积破坏,无杂草、灌木丛,水库水位标尺和雨量站无损坏。(每发现一处扣2分。)

4、坝后坡无杂草、灌木丛,坝坡无坍塌,排水沟无破损、出水畅通,坝后坡无种植农作物现象。(每发现一处扣2分。)

5、溢洪道结构完好,无倾斜、破损;溢洪道内无淤积、杂草、杂物、灌木、拦网等,出水通畅;交通桥结构完整、无破损,桥面无堆积物、废弃物。(每发现一处扣2分。)

6、放水涵洞结构完整、出水畅通、启闭运行灵活;出口无淤积、堵塞;闸阀室外观良好,室内整洁;闸阀开启灵活,无锈蚀,定期进行保养、维护。(每发现一处扣2分。)

六、评估等级及奖惩

雁峰区水利局每季度对所有的水库按照水库管理员考核计分标准实行评估,评估等级分为三个等级:≥90分为一级、85-89分为二级、75-84分为三级,评分<75分则为不合格。对认真完成各项管理措施,全年未出现安全事故的水库管理员,给予奖补。

年度考核结果(即季度考核评估分数平均值)记入管理员工作档案,并作为水库管理奖补资金拨付依据,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不予奖补。其中评估结果为一级奖补6000元/年,二级奖补4000元/年,三级奖补2000元/年。区级年度水库工作考核被评为市级优秀的对一、二、三等次的水库管理者适当予以奖励。


附件:雁峰区小型水库管理现场检查考核评分表




序号

水库名称

基础管理

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

评分

(5分)

(15分)

(10分)

(10分)

(10分)

(30分)

(10分)

(10分)


基本技能

工作纪律

设施管理

依法管理

日常管理

大坝管护

溢洪道

放水涵洞


1

跃进水库










2

长福冲水库










3

扒叶塘水库










4

谢子塘水库










5

东风水库










6

相冲水库










7

海星水库










雁峰区小型水库管理现场检查考核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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