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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计生协,委机关各科室,二园一区计生办: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6〕17号)和《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工作的通知》(湘卫流管发〔2016〕5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责任感
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关系到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到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由于农村地区经济欠发达,公共服务水平较低,群众健康意识相对薄弱,留守儿童尤其是农村贫困地区的留守儿童营养和健康水平较差,普遍存在体格发育落后、营养不良等问题。而且因长期与父母分离等原因,留守儿童遭受不法侵害和意外伤害情况可能性增大,是一个需要得到政府和全社会共同关心的群体。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儿童利益优先,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农村留守儿童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摸底排查建档。县乡两级卫计部门和计生协要协同教育部门、民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在2016年底以前完成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通过摸底排查,精准采集数据信息,认真填写《衡阳市农村留守儿童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档案。
(二)加强农村留守儿童保健服务和疾病防治。各地要认真落实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对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进行营养与喂养、疾病预防等方面进行科学指导。继续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加大儿童预防接种工作力度,提高免疫规划工作质量。对农村留守儿童比较集中的学校加强疫情监测,及时做好疫情处置。结合医疗服务下乡活动和卫生应急知识“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工作,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属掌握急救等基本卫生常识和技能,提高卫生应急常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强制报告、医疗救治、评估帮扶等工作。各级相关部门和医疗保健机构对在工作中发现的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失去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必须强制报告。各级医疗机构及工作人员要树立强制报告意识,做好强制报告工作。医疗机构要及时收治遭受侵害或意外伤害的农村留守儿童,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伤情鉴定、身心健康状况评估等工作,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保障工作,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好农村留守儿童医疗救助。
(四)强化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教育工作。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健康扶贫工程要求,在部分贫困地区启动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教育项目,探索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教育的有效策略和方法,研究制定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核心信息,推进儿童友好型示范社区建设,配合中小学和农村社区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辅导。各地要结合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农村留守儿童的特点和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科学喂养、营养膳食指导、卫生习惯和健康行为、青春期性与生殖健康、心理健康、意外伤害预防与自我防护等方面的健康教育活动,提升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长的健康意识和水平。
(五)提升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发展能力。各地卫生计生部门、计生协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指导服务机构要认真落实工作职责,为外出务工人员和家属提供医疗保健、疾病预防控制和计划生育服务。加强人口国情和计划生育法规政策宣传,引导家庭负责任、有计划地生育。落实计划生育家庭扶助政策。在“新家庭计划”、“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圆梦女孩志愿行动”、“科学育儿和青少年健康发展”等活动中,将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庭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加强家庭成员的指导及服务。
(六)各级计生协组织要广泛开展关爱留守儿童“九个一”活动。一是每校(园)建一个“留守儿童心理咨询室”。大力开展心理咨询、心理矫正活动,定期开展思想教育、情感教育、独立生活教育和体谅父母教育等主题活动,使留守儿童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二是每社区(村)建一个“留守儿童之家”。以社区(村)为单位建立宽敞、安全的“留守儿童之家”,并配备文体娱乐活动器材和各类图书报刊杂志。有条件的社区(村)要免费开通留守儿童亲情沟通热线电话或QQ视频。三是每人落实一名“代理家长”。以留守儿童生活有人管、学习有人教、成长有人导为目标,广泛动员老师、联村干部、计生协会志愿者、社会热心人士和社区(村)干部共同参与,为留守儿童一一落实代理家长,通过“一对一”或“一对多”的形式,与留守儿童结对子,并适时召开“临时监护人座谈会”、“黄金季节家长会”。四是每生结交一个“牵手伙伴”。以学校为主,按照熟悉、就近、便于沟通的原则,为已入学的留守儿童配对家庭氛围融洽的同班或同校的小伙伴,引导他们互学互助,共同成长。五是每年举办一次“六一”庆祝活动。社区(村)计生协会每年为留守儿童举行一次“六一”庆祝活动,组织辖区内的留守儿童及代理家长逛公园、看节目、做游戏,让留守儿童充分享受成长的快乐。六是发放一沓亲情信封。鼓励在校的留守儿童每月给父母写一封家信,为留守儿童与父母搭建亲情沟通桥梁。七是举办一期安全讲座。定期开展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网络安全及防溺水、防火灾等安全知识讲座,增强留守儿童安全防范能力。八是开展“送一本好书”活动。号召在校学生、机关工作人员及爱心志愿人士为留守儿童捐献一本有益的课外书籍,丰富留守儿童精神文化生活。九是进行一次免费体检。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村卫生室为依托,全面启动“关注留守儿童健康”工作,每年为辖区内留守儿童进行免费健康体检。
(七)加强农村留守儿童信息采集和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不断完善全员人口数据库,积极配合民政、教育、公安等部门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信息采集、登记和数据共享等工作。突出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托卫生计生服务网络,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健康问题和需求。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身心健康问题的研究,为进一步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提供数据支撑。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工作,将其纳入工作总体安排予以部署,明确任务分工。要加强部门协作、资源统筹和信息沟通。督促指导基层单位、机构和组织完成好健康关爱具体工作。
(二)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发挥计划生育协会、慈善总会、妇联等社会组织优势,建立志愿者队伍,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联合社会、家庭和社区共同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活动。建立起覆盖城乡、上下联动、协同配合的工作体系。
(三)认真做好宣传倡导。要加大宣传力度, 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宣传普及儿童健康发展的核心信息和科学知识。加大对健康关爱工作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的宣传推广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怀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氛围。
(四)强化考核问责。各级要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及时掌握本地农村留守儿童状况,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解决方案。要建立工作督查考核机制,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列入日常工作内容,奖优罚劣。对认真履责、工作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对贡献突出的社会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
各县市区和乡镇街道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