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区政府组成部门 > 卫生健康局 >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雁峰区卫健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雁峰区蒸湘南路133号雁峰区政府7楼北714-728办公室,邮编:421001,电话:0734--8223390。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我局扎实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推动卫健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规范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安排了专人负责。根据局领导班子成员变动及时调整了领导分工,明确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落实信息公开有关事项,并督促下属单位公开本单位信息,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召开了相关会议。相继召开了领导班子成员、相关股室及单位会议,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等有关文件,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了信息的形式、范围、时限、程序和内容等事项。要求各二级单位要把推行办事公开作为一件大事,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通过信息公开工作,增强医务人员自律意识和廉洁行医的自觉性,使卫生健康工作更好地为人民健康和经济建设服务。三是健全了工作机制。根据区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结合部门实际,出台了相关制度,明确了系统下辖各单位的信息公开指标和相关责任,制定了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的管理流程。
(二)加强载体建设,公开全面及时。一是加强网站建设,全面优化更新。积极对网站栏目进行整合和优化。二是严守工作规范,主动及时公开。为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真正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有利于群众监督,我局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全面及时公开各类信息。三是着力宣传引导,拓宽信息覆盖。采用多种形式积极引导公众主动查阅卫生健康领域公开信息
(三)加强监督反馈,竭力服务群众。一是及时回复审批依申请公开事项。二是及时公布电话,接受群众的咨询和监督,各医疗服务窗口单位主动向社会各界、服务对象、出院患者发放满意调查问卷。坚持并完善病人住院费用清单和门诊收费查询、大型检查项目、使用贵重药品签字等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坚持简化程序、便民高效、规范管理的原则,做好生育服务登记或再生育证办理、医疗机构校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行政审批等工作。根据卫健部门行政审批职责,进一步整合政务中心窗口职能,安排专人负责,要求现场即办,简化审批程序,规范、高效、快捷地办理各类审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1 | 1 | 1 | |
规范性文件 | 4 | 4 | 4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4 | 7 | 21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村卫生室 | 诊所 | 民营医院 | 公立医疗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18 | 2 | 13 | 0 | 3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18 | 2 | 13 | 0 | 33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对信息公开的认识还不平衡,信息报送还缺乏及时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二)改进措施。一是以群众需求为导向,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内容,重点推进与群众生活及民生工程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基础,加强各股室、各直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注重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切实增强信息报送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三是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监督,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